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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在县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副县长赵银,各乡镇分管负责人、财政所长、农经服务中心主任以及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会议,县政府办副主任王剑主持会议。
县农委、财政局负责人分别就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做了发言,详细介绍了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详细内容。为防范化解农业生产风险,提高灾后恢复生产能力,我县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自今年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也就是运用财政补贴和市场化相结合手段,引导和鼓励农民自主自愿参加农业保险。
据了解,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范围包括所有农产、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种植业保险试点品种包括:水稻、小麦、玉米、油菜、棉花;养殖业保险品种包括:能繁母猪、奶牛。保险金额、费率及保费的标准是:种植业保险金额暂定水稻、棉花各300元/亩,小麦、油菜各260元/亩,玉米240元/亩;保险费率分别是:水稻、棉花、玉米各5%,小麦、油菜各4%;保费分别是:水稻、棉花各15元/亩,玉米12元/亩,小麦、油菜各10.4元/亩。养殖业保险金额暂定为:能繁母猪1000元/头、奶牛6000元/头;保险费率分别是:能繁母猪6%、奶牛8%;保费分别是:能繁母猪60元/头、奶牛480元/头。保费承担比例为:种植业保险保费中各级财政补贴80%,种植场(户)承担20%。种植场(户)具体承担是:水稻、棉花各3元/亩,玉米2.4元/亩,小麦、油菜各2.08元/亩。养殖业保险中,能繁母猪保险保费各级财政补贴80%,养殖场(户)承担20%,即12元/头:奶牛保险保费各级财政补贴60%,养殖场(户)承担40%,即192元/头。
最后副县长赵银就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做了具体的要求。(县政府信息中心 邢国君)
附:致全县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