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补贴问题
发布时间:2020-12-28 10:58
来源: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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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20201225003 | 来信时间: | 2020-12-25 21:06: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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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王**** |
内容: | 在无为稳定就业,无住房,缴纳社保,在无为县人民医院工作,有没有租房补贴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2020-12-28 10:58:09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咨询自己在市人民医院工作,缴纳社保无住房,可不可以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现就您所关心的问题作如下答复: 一、向用人单位申请。《关于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购房暨促进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和稳定就业的实施办法》(无住建[2019]245号)于2019年8月实施,办法规定由用人单位对已入住我市保障性住房,或未取得保障性住房在外租房的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给予租金补贴;同时规定:“以我县保障性住房的基础租金为标准,对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每月补贴80﹪,具有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每月补贴60﹪,专科毕业生每月补贴50﹪。未取得保障性住房在外租房的参照执行。” 二、向住房保障部门申请。今年6月,我市将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关于将我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的通知》(无住建[2020]96号)规定两种类型群体可申请:一是新就业无房职工,保障对象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新就业在编职工及企业单位新就业员工(新就业定义为当年度及前一年度在无就业,即本年度新就业年度为2019、2020年);二是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保障对象为外地户籍来无企业稳定就业人员和行政事业单位不在编聘用外地户籍稳定就业职工。 经与王女士联系获知,其于2014年参加工作,因此不属于上述第二种申请类型;请王女士按第一种申请类型,向所在单位提供租房相关材料进行申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