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县政府采购中心询价函
№WWCGZX-2008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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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以询价的方式采购无为县高沟镇镇政府塔钟政府采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11月17日9时之前(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向本中心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被询价的供应商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所有集中采购活动。
3、本中心询价文件和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投标供应商投标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进行查验。
5、本次投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
(二) 货物需求清单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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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牌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 量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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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塔钟 |
尺寸2m×2m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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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要求
1、塔钟采用两针(时、分)塔钟;
2、塔钟的钟面尺寸为2m×2m四面;
3、照明采用钟面内照明(照明时间可控制),钟的刻度及指针本色均为黑色;
4、报时采用音乐打点的方式,有正点时间报时的功能;
5、停电时停钟,在此情况下,可不报时和照明,但恢复供电后可自动效对到标准时间;
6、具有故障诊断功能;
7、供电电压为交流电220V、50Hz;
8、钟面采用白色PVC板,指针采用铝合金,钟面外框骨架为方管型钢(经防腐防锈处理);
9、塔钟日误差不超过0.04s周累计误差不超过0.3s;
10、免费提供土建指导;
(三)报价函应包含:制造费、运输费、所有税金、安装调试费等一切费用。本次询价以最低价为中标价,如有相同最低报价,则根据资质、信誉及过去施工业绩等方面确定中标单位。
(四)本次政府采购设定预算价为5.5万元,超出预算价的报价作为废标处理。
(五)交货日期及方式:签订合同后于5日内供方送货到无为县高沟镇。
(六)质量要求: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符合技术要求,否则不与验收,产品质保三年,三年内免费维修。
(七)报价函应完全响应"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如果为非完全性响应需要在报价函中写明响应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及完整配置。
(八)付款条件及方式:需方验收合格,无产品质量问题一次付款95%,内余款1年内付清。
(九)质量及服务承诺:供应商就以上清单中的货物质量与服务作出各自的承诺。
2008年11月10日
无为县政府采购中心电话(传真)0565-6314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