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无为县卫生局紧紧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以改善民生为切入点,多措并举,全面打造卫生民生工程。 一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创建工作,加快推进卫生强县建设。根据省市文明县城和园林县城创建考核内容实施责任分解,并着手建章立制,制定卫生创建工作进度表,制定卫生创建标准,全面开展卫生创建。同时,逐步扩大农村卫生改厕项目,全面开展乡村医生公共服务津贴补助项目、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和关爱留守儿童工程等)、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和农村卫生人员在岗培训等项目,为2009年力争跻身省卫生强县行列而努力奋斗。 二是以全省卫生系统行业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为抓手,切实提升卫生行风建设。于2008年1月1日启动了民主评议卫生行风活动,对全县47家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了包括行风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医院服务环境和服务流程等七个方面的评议。同时,对各参评单位的评议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查,做到“四不放过”:即没有进行广泛发动、普遍教育的不放过;没有认真进行自查自评的不放过;没有对行风问题和违法违纪问题认真整改和严肃处理的不放过;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答复的不放过。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卫生基本建设步伐。今年共有在建卫生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项目81个,规划总投资1061万元,比2007年增加投资576万元,规划建设面积18380平方米,比2007年增加建设面积12580平方米,项目建设进展加快。其中11所乡镇卫生院已全部开工建设,66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已建成45个,其余21个正在抓紧建设,3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已建成2所,1所正在建设,县麻风村改扩建新建病房主体工程即将完工,其他附属工程正在抓紧施工。无为县政府严格落实配套资金,将我县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县25项卫生民生工程之一,县政府在财政支出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将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配套资金全部安排到位,共计落实配套资金209.6万元,有力地保障了项目实施。所有项目将于年底竣工,可极大地满足群众就医需求。为了着力推动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县卫生局狠抓项目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工作。要求所属乡镇卫生院每月上报项目进度书面报告,县卫生局每月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并以正式文件形式通报全县卫生系统,实行院长问责制。同时,严格项目的管理。对所有卫生民生工程土建工程类项目均实施了招投标和工程造价决算审计,明确了责任主体,落实了项目法人。乡镇卫生院项目实行了质量监理,力争把民生工程做成民心工程。
四是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扎实开展。截止9月31日,全县共发动4017人次开展血防螺情调查,查螺面积2800平方米,反复灭螺面积280平方米,查病10144人;同时,救治晚血病人84人,占救治任务数70%;全年结核病救治任务171人,已救治111人,占救治任务数65%,报帐80例,救助资金达7.2万元,待报帐91例,对2例爱滋病患者实施抗病毒治疗。5-7月份,还开展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了疫情;9月份以来,针对三聚氢胺奶粉事件,动员力量,在全县开展了食用含有三聚氢胺奶粉婴幼儿泌尿系统疾病医疗救治工作,截止10月8日,全县累计筛查婴幼儿8171人,住院治疗26人,累计治愈21人,现住院5人,全县共垫支医药费用51.6万元,其中治疗患儿费用6万元,筛查婴幼儿费用45.6万元。
五是规范运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推进农民健康工程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新突破。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年人均筹资水平从50元提高到了100元,全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总人数达1055615人,二次筹资后参合人数为1059104人,新增参合人数为3489人,二次筹资后参合率为86.7%。应筹集资金10591.04万元,已筹集资金10591.04万元,占应筹资总额的100%,比上年增加5571万元,其中中央和省财政补助7413.728万元,县财政配套补助资金1059.104万元,参合农民自筹资金2118.208万元。全县共筹资新农合资金10591.04万元;二是参合率、补偿率上升。2008年的补偿情况:2008年参合人数为1055615人,二次筹资后参合人数达到1059104人,新增参合人数3489人,比上年增加55107 人;截至2008年9月31日,全县共补偿参合农民86861人次(其中普通住院29810人次、普通门诊47486人次、住院分娩3343人次、提标补差5099人次),发生医药费总额15644.2万元(其中住院费用总额14392.2万元),兑付补偿7159.1万元,人均住院补偿2128元,住院平均补偿比例为49.8%,比上年增长23 %,资金使用进度为67.8%。同时,采取各种有效途径,为参合群众做好免费健康体检,力争体检率达到45%。三是惠民政策更加合理。对县外补偿采取“双保底”办法,即在县外住院治疗且医药费超过起付线的病例,实行最低30%保底补偿,对在县外住院治疗费用较大的病例,可补偿费用达不到75%,按照医药费用的75%作为补偿费用,再进入各补偿段计算补偿;同时,对于晚期血吸虫致肝硬化患者、肝硬化失代偿期、肝癌等住院治疗使用白蛋白,虽然不在《药品目录》范围内,但经过审批后可以纳入补偿范围。四是监管力度加大。采取驻点审查、定期检查、回访等方式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在资金使用、执行制度和规定、窗口服务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共取消定点住院资格2家,限期整改2家,立案查初违规违纪案件2起,进一步规范了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王晓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