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长江偷钓违法 渔政部门重拳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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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2-26 07:52 文章来源:中安在线 浏览量:

2月23日上午,无为市渔政执法大队姚沟中队联合该镇护鱼队在长江岸边开展禁捕日常巡查时发现,五洲村江岸边有人在违规垂钓,遂迅速前往垂钓地点进行处置。到达现场后,渔政执法队员和护鱼队员首先对两名非法垂钓者进行禁钓政策宣讲和批评教育,并拟对钓捕的数条非法渔获物放回长江,期间两名偷钓者情绪激动,对执法人员耐心的政策释法宣讲置若罔闻,并不断进行辱骂、威胁,阻扰渔政执法人员正常执法,甚至一名偷钓者沙某乘执法人员不备时用鱼竿和拳头攻击执法人员面部,致使一名执法人员受伤,随后两人被姚沟派出所民警带回了解情况,该案件后由无为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和水上派出所联合查办。经调查,该两人对其长江偷钓和攻击渔政执法人员等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据有关规定,对偷钓者沙某处以行政拘留9天处罚。致使原本一起简单的非法垂钓执法行动,因垂钓者无视长江禁捕有关政策规定,最终演变成一起行政拘留案件。同时,严办沙某非法垂钓一案,起到了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典型震慑作用,为巩固无为市长江禁捕 “六清四无” 成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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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禁捕办在此提示:《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江干流芜湖段禁止垂钓的通告 》明确规定,2020年10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期间,长江干流芜湖段全部水域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禁止垂钓水域和禁止垂钓期内从事任何形式的垂钓活动,违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长江禁捕退捕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争做一名真正的爱渔护渔爱好者! (无为市禁捕办)

来源|  中安在线
编辑|朱文静
审核|王    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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