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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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1-27 09:06 文章来源:无为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浏览量:


各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各镇和有关部门要广泛发动支持各自然村和小区的村民理事会、业主委员会开展群防群治、自防自治,采取针对性措施对进村、进小区外来人员予以劝阻。当前阶段,根据疫情严峻形势,全市广大群众禁止相互走亲访友、禁止相互聚餐、禁止串门。对从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回来人员,所在镇村要发放告知单,告知居家规范进行医学观察,自觉隔离14天以上。

二、宾馆饭店防控措施。全市所有宾馆饭店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液,对宾馆饭店内所有场所严格消毒,并保持通风;宾馆饭店工作人员必须配戴口罩,勤洗手,做好自身防护工作;要求客人配戴口罩,对湖北省特别是武汉来的住客进行摸底登记,对已入住酒店的客人每日进行一次体温检测,对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来的住客,一旦发现发热、干咳症状的,立即联系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和济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检查;在摸排时,如发现有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回来住宿的人员,要就地在宾馆隔离14日,并要求不得外出,不到宾馆公共餐厅等区域,坚持食宿在入住房间。统计情况每日上报给公安部门汇总。联系辖区派出所或电话110。

三、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及餐饮企业等场所防控措施。全市居民到公众场所要强制性佩戴口罩。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及餐饮企业等场所所有员工必须佩戴口罩上岗。要在经营场所入口处设立提示标志,所有出入口都要有不少于二人的劝导员。对所有顾客佩戴口罩情况进行检查,未佩戴口罩的,一律不允许进入或强制配戴口罩。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应缩短营业时间,减少人员聚集。同时,应加大消毒灭菌和通风换气频次。对于空间密闭、通风功能差、不具备消毒杀菌条件的,予以暂停营业。所有餐饮服务企业暂停营业性供餐服务。

四、各类校内外培训机构暂停所有线下培训、比赛、考试、研学旅行等各类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学。

五、所有出租汽车(含网约车)行业的从业驾驶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每日对运行车辆进行规范消毒。乘客未佩戴口罩的,驾驶员要予以拒载,出租车原则上在无为市内运行。

六、自即日起,全市跨省、跨区、市际、县际客运班线、农村客运班线、城市、城乡公交、城乡公共交通班线和城市公共交通线路暂停运营,恢复时间另行通知。仅保留无为高铁站至市内城区的班线(中途不停靠)。

七、对湖北省特别是武汉通过高速到达无为的车辆。原则上不允许从无为市各高速入口驶出。特殊情况的,司乘人员经体温检测正常的车辆,由车主所在乡镇安排车辆引导其回原住地进行就地隔离。

请各镇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引导全市广大城乡居民,本着对社会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亲戚朋友负责、对别人生命负责的态度,不得违反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共同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无为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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