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无城镇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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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6-04 15:12 文章来源:无城镇 浏览量: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者整体素质,优化人员结构,根据《芜湖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无城镇实际,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考岗位为社区工作者岗位,共招聘70人,分为两类情况:一类是面向全镇从事扶贫工作满一年的村干部(含后备干部)中定向招聘20人;一类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人,其中女性25人,男性25人。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须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三、组织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四、信息发布方式

招聘公告在无为市政府网站(http://www.ww.gov.cn/)发布,笔试成绩、入围面试、合成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统一在无为市政府网站发布。

五、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全日制教育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志愿从事社区工作,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和奉献精神,热爱社区公益事业,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

4、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含)出生)。对获得无为市市级以上脱贫攻坚表彰的村干部,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含)出生)。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不得报考;

2、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3、被列入“失信执行人”的不得报考。

六、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5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地点为无城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一楼,报名者在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获奖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现场初审合格者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填写《无为市无城镇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报名者凭有效身份证于2021年6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在无城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计算机应用常识,管理、法律知识,言语理解与表达,申论等有关知识。

笔试加分事项:针对无城镇20个村从事扶贫工作满1年以上的人员报名, 每获得镇级先进个人表彰(含扶贫专干考核获“优秀”等次)一次,笔试加0.5分;每获得无为市市级先进个人表彰一次,笔试加1分;每获得芜湖市市级先进个人表彰一次,笔试加2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3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持安康码参加考试)。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相关要求见附件2)

(三)面试

按笔试成绩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持安康码参加考试)。

(四)成绩合成

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成绩合成时,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无城镇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无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体检资格。若体检有不合格的,则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无城镇政府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拟录用人选有无违法、违纪、失信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不得或不宜担任城市社区工作者的情形。若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的,则按考生的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拟聘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在无为市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凡被举报不符合招聘条件并被查实的不予录用,空缺名额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按规定程序聘用。

(八)录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社区工作者试用期3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统一由无城镇政府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具体岗位应服从组织安排,否则作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2、被录用的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3、成绩时效。本次招考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在集中招考后一年内无城镇33个村、社区出现用人需求的,从本次招考人员中,按考生的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纪律要求

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是选拔优秀社区管理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禁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增强考试录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隐瞒病史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聘用资格,同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其他

(一)本次招考由无城镇党委组织室负责解释。

(二)本次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招考流程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四)本次招考重要通知公告,请关注网站。

咨询电话:0553-2539175(无城镇组织室)

监督电话:0553-2539172(无城镇纪检监察室)

 

附件:1.无城镇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表

      2.无城镇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无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4日


附件1 无城镇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2 无城镇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3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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