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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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10-18 11:16 文章来源:无为市医保局 浏览量:

一、怎样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1.征缴对象:全市范围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注: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及其他特殊保障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入学、长期居住的城乡居民均可参保)。

2.缴费方式:据统一部署,按照“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缴费,如:皖事通(下载皖事通APP,定位到芜湖市,点击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后,按流程操作)、微信(下载微信APP,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芜湖医保”,按流程操作)、银行代缴以及镇村(社区)代缴等方式,原则上城乡居民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应当按照先参保登记、后缴纳费款的顺序进行,未登记的要到所在村(社区)先进行登记。以前年份已经参保并缴费的城乡居民,无需进行参保登记,直接进入缴费环节。

 

二、2022年居民医保参保费是多少?

2022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20元。

 

三、集中参保缴费是什么时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自然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保险年度,今年10月1日至12月20日为下一保险年度集中参保期。城乡居民应在集中参保期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四、哪些人员的个人参保费由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代缴?

1、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应缴纳的参保金由政府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费;

2、低保户由政府定额资助280元,个人缴纳40元;

3、返贫致贫人口由政府定额资助250元,个人缴纳70元;

4、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应缴纳的参保金由政府资助160元,个人缴纳160元。

 

五、居民医保基金支付限额是多少?

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最高支付30万元/人。

 

六、在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照哪些规定执行?

1、普通住院设置起付线(门槛费),起付线以下费用由个人自付。

2、起付线及支付比例:参保居民在芜湖市范围内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省属三级医疗机构(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住院治疗的,起付线分别为200元、500元、700元、1000元,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5%、80%、75%、70%。

3、办理转诊手续到市域外省内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增加1倍,基金支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按照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照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报销比例为60%;未办理转诊手续在市域外就医的,基金支付比例、保底报销比例再降10个百分点。

4.住院保底报销执行“负面清单”制度。参保人员住院报销金额低于保底报销金额的,按普通住院保底报销金额予以报销。保底报销比例:省内医疗机构45%,省外医疗机构40%。

普通住院保底报销金额=(当次住院总费用-负面清单费用-起付线)×保底报销比例。   

 

七、大病保险有什么规定?

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负担的合规医药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分费用段按比例报销。

1.起付线。一个保险年度计1次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1.5万元。

2.报销比例。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5万元以内段,报销比例60%;5—10万元段,报销比例65%;10—20万元段,报销比例75%;20万元以上段,报销比例80%。

3.大病保险不设封顶线

 

八、普通门诊怎么报销?

在无为市域内协议定点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二级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年度起付线50元,统筹基金报销50%,年度报销限额75元。

 

九、大额普通门诊怎么报销?

城乡居民大额门诊医药费用,年度起付线2000元,统筹基金报销25%,年度最高限额1万元。

 

十、慢性病病种有哪些?报销政策如何?

1、门诊慢特病病种:1.高血压 2.冠心病 3.心功能不全 4.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5.支气管哮喘 6.肺动脉高压 7.特发性肺纤维化 8.溃疡性结肠炎 9.克罗恩病 10.肝硬化 11.晚期血吸虫病12.自身免疫性肝病 13.慢性肾脏病 14.肾病综合征 15.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 16.糖尿病 17.甲状腺功能亢进症18.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19.肢端肥大症 20.脑卒中 21.癫痫 22.帕金森综合症 23.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 24.肝豆状核变性 25.重症肌无力 26. 肌萎缩侧索硬化症 27.多发性硬化 28.青光眼 29.黄斑性眼病 30.银屑病 31.白癜风 32.重度特应性皮炎 33.精神障碍 34.慢性乙型肝炎35.慢性丙型肝炎 36.结核病 37.艾滋病 38.类风湿性关节炎 39.强直性脊柱炎 40.系统性红斑狼疮 41.白塞氏病42.系统性硬化症 43.干燥综合征 44.多发性肌炎 45.皮肌炎 46.结节性多动脉炎 47.ANCA相关血管炎 48.先天性免疫蛋白缺乏症 49.生长激素缺乏症 50.普拉德-威利综合征 51.脑瘫 52.尼曼匹克病 53.心脏瓣膜置换术后 54.血管支架植入术后 55.心脏冠脉搭桥术后 56.器官移植术后57.血友病 58.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59.再生障碍性贫血 60.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61.骨髓增生性疾病 62.白血病 63.恶性肿瘤

2.常见慢性病门诊报销政策。不设起付线,按60%的比例进行报销,年度累计报销限额3000元。患多种慢性病的,每增加1个病种,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增加300元,年度最高限额4500元。

3.特殊慢性病门诊报销政策。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按当次就诊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政策报销;省外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比照省外医院住院报销规定执行。

 

十一、居民医保慢性病如何办理?

参保居民可前往户口所在镇医保服务窗口或所属医共体牵头医院医保办填写《芜湖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准入申请表》并附上相关材料申请认定该慢性病病种,经无为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等评审通过后在医保定点医院进行慢性病报销。

 

十二、住院分娩怎么补助?

参保产妇住院分娩费用定额报销1000元。

 

十三、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如何办理备案?

1、线上办: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方式:申请人通过国家服务服务平台、微信“异地就诊备案”小程序等网上平台备案的,根据提示将备案材料拍照上传并填写相关信息。

2、线下办:参保人在我市医共体牵头医院(无为市人民医院、无为市中医医院、无为济民医院)住院就医转诊的,可在医院现场备案,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3、电话办:参保人可按医共体所辖区域致电所在医共体牵头单位(无为市市人民医院、无为市中医院、济民医院)进行办理。

无为市人民医院转诊电话:0553-6329635

主要服务:无城、蜀山、昆山、泉塘、襄安、石涧、鹤毛、牛埠、洪巷、刘渡镇参保居民。

无为市中医院转诊电话: 0553-6328191 6322835

主要服务高沟、十里墩、赫店、姚沟、陡沟、泥汊、福渡、开城镇的参保居民。

无为市济民医院转诊电话:0553-2321286

主要服务严桥、红庙镇的参保居民。

 

十四、异地就医结算方法

异地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按下列办法结算:

1、住院联网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在联网直接结算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凭社保卡(需激活金融功能)、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2、住院非联网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发生的非联网直接结算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可在出院后、次年12月底前,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代办点(1万元以上在无为市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办理,1万元以下在各镇医保代办点)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应提供患者身份证、医疗费用发票、出院小结、医用材料证明、费用明细清单、银行卡等材料。

 

十五、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咨询电话?

无为市城乡居民医保业务咨询电话:0553-2538939  6617099    2538919   6617116   

 

 

无为市城乡居民医保中心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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