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异地社保能否在本地续交和使用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8-06-03 09:45
来源:县人社局
浏览量:次
信件编号: | 90036 | 来信时间: | 2018-06-03 09:4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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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侯勇 |
内容: | 尊敬的袁县长: 您好!我是一个以前在广东务工人员,在那边交了有5年的社保,想问下我现在回无为上班了,那社保可以在无为续交吗?或者需要迁移过来吗?还有就是外地社保卡可以在无为使用吗? 盼复,谢谢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县人社局
   答复时间:2018-06-03 09:45:39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 关于你咨询的社保转移接续及异地社保使用问题现回复如下: 1、对跨省流动就业以及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参保人员,应当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转移接续手续。如果你的户籍所在地在无为,可以将广东的五年社保关系转回无为。具体办理流程:先在广东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转出手续,然后将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及医疗参保凭证和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带到无为县社保征缴中心办理,每月的5-20日都可以办理此项手续;2、对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以上,且就业参保地和户籍地不一致,原则上应在流动就业之前的参保地继续保留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就业地建立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按新就业地规定养老保险费,之后再流动就业或在建立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所在地达到法定退休的,将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转移归集到原保留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或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地。如果你的户籍地不在无为,可选择在退休前将异地保险转入你的待遇领取地即可。3、省外的社保卡在无为是使用不了的,如果在无为这边没有办理过社保卡并在本地存在社保关系的,可以在无为这边所有银行(除了交通银行)申请办理。如果还有其他关于社保方面的问题,可以电话咨询:0553-6323106、0553-6323579 2018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