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城镇五华社区辖区内锦绣苑小区楼下车位私自设卡问题求助

发布时间:2018-12-24 08:38 来源:无为县公安局 浏览量:
信件编号: 102944 来信时间: 2018-12-19 16:14:34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姓名: 王先生
内容: 尊敬的县长:您好!我是无城镇五华社区辖区内锦绣苑小区居民,我小区楼下登赢街南侧政府划定了停车线,但街边店铺和饭店私自设卡,用各种障碍物私自占据公有场地,每次在停车位内停车均被态度十分恶劣的商户阻拦。这个问题严重影响我们周边的住户!!!针对这个问题,我和周边住户曾多次向社区和城管部门反映均未见成效。五华社区说他们没有执法权,只能劝导,但每次调解效果不理想,均被商户用各种理由推脱。城管说不是他们的执法范围。请问这个问题应该由谁来解决?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无为县公安局    答复时间:2018-12-24 08:38:04

答复意见:

无城城区道路上施划的停车泊位为社会公共停车位,是为了方便广大群众办事,免费供社会车辆临时停放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长期占用社会停车位停放车辆。对于商家长期以车辆占用停车位的,交警大队责令车主立即将所停车辆移离该社会公共停车位。对于商家以各种障碍物私自占据停车位的,交警大队将积极配合市容城管等有关部门予以清理。小区内部停车问题,由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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