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楼盘绑定车位销售现象

发布时间:2018-09-06 10:35 来源:无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信件编号: 99397 来信时间: 2018-09-06 09:11:42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姓名: 胡小军
内容: 你好,袁县长,我在买房的时候遇到不买车位不卖房子的现象,请问这种现象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吗,本来以为是个别情况,后来才发现基本上都是这样的,我有一个群,群里面都是像我这样被强迫买车位的业主,希望袁县长能给我们一个答复,谢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无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答复时间:2018-09-06 10:35:09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你在县长信箱留言,反映无为县部分楼盘捆绑销售问题。无为县住建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无为县房地产市场部分楼盘在销售住宅商品房时,客户凭自己意愿同步租赁车位,并且开发公司与客户签订车位租赁协议,开发企业对客户在购买商品房时同步租赁车位的给予优惠。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无为县住建局将按照法律法规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严查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于群众反映的捆绑销售问题,县住建局约谈了相关企业负责人,并责令整改,还下发了《关于立即停止强制租赁车位的通知》,而且,在开发企业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预先告知严禁捆绑销售行为,并在开盘当日,安排工作人员现场巡视监督。下一步,由无为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工商、物价等部门联合监督检查。(电话:2538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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