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军龄算工龄,为什么不能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发布时间:2019-01-17 15:36
来源:县人社局
浏览量:次
信件编号: | 103158 | 来信时间: | 2019-01-16 08:4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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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夏和军 |
内容: | 我是一名退伍军人,军龄三年,2010年我以代课老师的身份参加无为县教师考编,被录取。如果把军龄计算进去,我现在的教师工龄已经有12年了,可我的工资表中“乡镇工作补贴”一项并没有加,还只有200元(按照乡镇工作补贴细则满10年未满15年就应该是260元每月)。请问为什么不给我加?如何体现军龄算工龄的好处?如何提现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的关怀?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县人社局
   答复时间:2019-01-17 15:36:34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 根据省人厅、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皖人社发〔2015〕34号)文件规定:在一般乡镇工作10年以下的,每人每月200元;11-20年的,每人每月260元。军人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出现役后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为工龄,但不能作为在乡镇工作的时间兑现乡镇工作补贴。 2019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