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房产证和承包土地的所有权证
发布时间:2019-02-27 17:38
来源:无为县国土局
浏览量:次
信件编号: | 113984 | 来信时间: | 2019-02-27 15:48:38 |
---|---|---|---|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胡小三 |
内容: | 网上都在流传的农村房屋办理不动产权证及承包地的所有权证,我们县开始办理了没有,如果办理如何办理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无为县国土局
   答复时间:2019-02-27 17:38:09
答复意见: 胡小三15216841759:网友! 您好!您咨询“关于农村房屋办理不动产权证及承包地发证事宜!”现就您咨询的事项回复如下: 我县于2016年6月30日正式实施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原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已退出历史舞台,现我县统一颁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书》。农村宅基地和农房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属于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的总登记,我县正在组织实施农村宅基地和农房调查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待试点工作完成后,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由县级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总登记,目前我县未全面启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证系县农业部门组织实施的,据了解,在2017年底已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证具体情况,麻烦您向县农业部门进行咨询。 您如需进一步了解咨询,请与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53-63217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