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拆迁补偿款
发布时间:2018-04-19 08:57
来源:无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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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78575 | 来信时间: | 2018-03-20 15:3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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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黄少友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我们是无为县福渡镇公路行政村吴湾村民组村民,现在向您反映一件事情,望你们查清后予以处理。 我们自然村属开发区内的拆迁村,2013年8月16日达成拆迁协议进行拆迁,同年10月16日拆迁补偿款726万元汇到我们村,当时汇到黄少兵、杨勇两村民名下保管,约2个月后,又转到行政村副书记焦瑞兵名下保管,一直在无为县徽银村镇银行阁上支行。 我们取款情况如下:2014年1月份支取330万元,2014年2月份支取260万元,2014年2月底支取5万元(村民杨兵支取),2015年7月份支取8万元(村民黄少兵支取),2016年2月份支取123万元(村组分掉113万元,剩余10万元在焦瑞兵手里)。 我们拆迁款一直在无为县徽银村镇银行阁上支行,存款时银行经理缪主任亲口承认给我们定期利息,即三个月一转存。2016年2月份我们去银行结算利息,银行说是活期存款,只有8000元利息,我们对此很有意见,于是到2017年6月份,我们又去银行要求重新结算利息,银行又说是9000元,这使我们怀疑有猫腻。后来行里某职员给我们算了一下,按照定期结算,利息是75400多元,跟活期利息一比我们损失了6万多元,这里要说明的是:原始存折被焦瑞兵更换掉了。说是定期为何又变成活期,为什么要把原始存折换掉?我们怀疑焦瑞兵与银行做了手脚,请领导帮我们查清此事。 另外我们还有10万元存款在焦瑞兵手里,村民组长多次讨要,他也不给,请领导督促有关部门给我们处理一下!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无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答复时间:2018-04-19 08:57:52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 根据你所反映情况目前征收办已经在了解情况,如情况属实会严肃处理,给你一个满意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