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饭店油烟排放问题

发布时间:2019-08-14 18:00 来源:无为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信件编号: 117725 来信时间: 2019-08-12 09:13:05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姓名: 何女士
内容: 我家位于五华社区锦绣苑小区,就我楼下油烟排放问题我已经是第三次来这里反映问题了,被我反映问题的渔民饭店已转让,现在叫渔馋民饭店,虽然是换了老板经营,但是油烟排放问题依旧存在,每到饭店依旧浓烟滚滚,气味刺鼻,我可以提供视频证据。不知道这个问题何时能彻底解决??????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无为县生态环境分局    答复时间:2019-08-14 18:00:25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你好!依据中共无为县委办公室、无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无为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其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工作职责第4条:负责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实施行政处罚。请你向县城管部门投诉,我局将全力配合城管部门进行调查,并提供技术支持(县城管局在南门锦绣菜市场每天早上有工作人员在巡逻,你可以向他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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