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发票难上难
发布时间:2019-08-30 11:44
来源:无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次
信件编号: | 119899 | 来信时间: | 2019-08-28 17:5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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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姓名: | 查珊珊 |
内容: | 07年在铜陵东宇投资有限公司购买无为县襄安百合家园9栋楼一套房产,开发商开具了收据,和购房合同,今年去房产办证,才知道缺购房正式合同,我们也拿到图纸,在当地地税局,我们也拿到我们这套房产在地税部门已经交过税了的证明,地税部门让我们找开发商所属的铜陵地税局,铜陵地税局答复的是这套房子是在无为交的税,他们不可能给我们代开发票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无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答复时间:2019-08-30 11:44:43
答复意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等文件规定,因铜陵东宇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安徽省铜陵市,应该由该公司在注册地税务机关申请领用增值税发票,开具给购房者查珊珊。 我局已与查珊珊取得联系,并对答复结果表示满意。 魏均 13485971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