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为石涧至黄洛内河有人承包养鱼的情况咨询

发布时间:2019-09-18 09:03 来源:石涧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信件编号: 120065 来信时间: 2019-09-14 09:29:10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姓名: 朱启宏
内容: 尊敬的李县长: 我县石涧至黄洛有条河流,经长丰桥流入裕溪河,全长约10公里,长期被石涧一龚姓人承包养鱼,并将部分河道再次转包给其他人员,请问其所取得的承包权是否合法有效?是否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石涧镇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19-09-18 09:03:14

答复意见:

这位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承包鱼塘问题,经查,该承包人员与行政村和自然村都签订了承包协议,承包费按年发放,承包合同于2019年底到期。
用户满意度评价: 满意

智能预答复信息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您的信件内容,系统自动为您推送类似信件的链接,请点击查看和借鉴:

智能预答复时间
智能预答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