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为石涧至黄洛内河有人承包养鱼的情况咨询
发布时间:2019-09-18 09:03
来源:石涧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次
信件编号: | 120065 | 来信时间: | 2019-09-14 09:2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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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姓名: | 朱启宏 |
内容: | 尊敬的李县长: 我县石涧至黄洛有条河流,经长丰桥流入裕溪河,全长约10公里,长期被石涧一龚姓人承包养鱼,并将部分河道再次转包给其他人员,请问其所取得的承包权是否合法有效?是否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石涧镇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19-09-18 09:03:14
答复意见: 这位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承包鱼塘问题,经查,该承包人员与行政村和自然村都签订了承包协议,承包费按年发放,承包合同于2019年底到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