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坯房拆了
发布时间:2019-09-24 11:44
来源:无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次
信件编号: | 120126 | 来信时间: | 2019-09-21 07:5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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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姓名: | 吴文彬 |
内容: | 尊敬的吴县长: 我是无为县严桥镇谭村的村民吴文彬。现有一问题跟您求解: 今年9月份为整顿农村环境,拆了我家曾居住二十几年的土坯房子(砖石房基,房子未倒,屋顶漏雨)。 我本人支持农村的环境治理。只是如我家这种情况,跟您请教:政府有无经济补偿,还是否属于宅基地?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无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答复时间:2019-09-24 11:44:26
答复意见: 根据上级要求,从七月起全县范围内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面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争取更大群众支持,彻底整治农村地区环境脏乱差、杂草丛生、水体黑臭、垃圾成堆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拆除无功能房屋为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重要任务。截止9月16日,严桥镇群众愿意、自发拆除无功能房屋约,19680多平方米,同时,拆除无功能房屋并无相关补偿政策,群众也没有任何相关补偿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