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外地就医门诊报销问题
发布时间:2023-12-29 15:23
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无为市分局
浏览量:次
信件编号: | 20231228002 | 来信时间: | 2023-12-28 09:27:01 |
---|---|---|---|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胡**** |
内容: | 领导好,我母亲是无为的居民医保,目前在天津,我知道在天津住院可以异地备案然后直接在医院报销,她前天摔一跤手腕骨折,没有住院而是直接在天津宝坻人民医院门诊复位打石膏了,这种情况下居民医保是否可以报销,是否需要备案,具体详细信息我不知道,目前开的药加上拍片子加上门诊打石膏花了有三千来块钱了都是自费,所以我来咨询下,后续复诊换甲板啥的我估计还得需要不少钱。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医疗保障局无为市分局
   答复时间:2023-12-29 15:23:19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您好! 您反映的“医保报销”问题,芜湖市医疗保障局无为市分局高度重视,立即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芜政办〔2019〕11号)规定,我市参保居民在市域外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费用按照大额门诊政策报销,城乡居民大额门诊医药费用,年度起付线2000元,统筹基金报销25%,年度最高限额1万元。 大额门诊不支持直接结算,如您母亲年度内医疗费达到起付标准以上(意外伤害需明确无他方责任),需携带就诊的门诊费用发票、清单、门诊病历、身份证、社保卡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镇卫生院医保窗口(市域外就医费用1万元以下)或无为市医保分中心窗口进行手工报销(市域外就医费用1万元以上)。 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反馈了有关情况。 联系人:侯庆才 联系电话:0553-6617299 芜湖市医疗保障局无为市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