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公众征集】关于征求《无为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 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征集时间:[ 2024-02-18 ] 至 [ 2024-03-20 ] 状态:已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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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群众、社会各界人士:

为了促进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无为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充分了解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现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说明理由和依据,注明反馈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于3月2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无为市无城镇金塔西路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8楼城建股(邮政编码:238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无为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指定邮箱。

附件:1.《无为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联系人:吴爱民     联系电话:0553-2538957     

邮箱:1240283589@qq.com



                                                                                   2024年2月18日

发表意见

结果反馈

市住建局2024年2月18日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无为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截至2024年3月20日,未收到反馈意见。

网友意见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促进我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另由于《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安徽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分别于1989年1月1日、2022年10月1日和2012年4月24日施行,而我市尚未出台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和城市节水管理相应的制度作保障,工作相对滞后。尽快制定并出台《无为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对于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节水型城市,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为此,由市住建局牵头起草了《无为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二、制订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安徽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和《国家节水行动安徽省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2024年1月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无为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会,参会单位有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经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卫健委、资规局、城管局、气象局、地方海事处、消防救援大队、国网无为供电公司、水投公司分管负责人,参会单位原则同意《管理办法》。2月18日向社会公众征求了意见。征求意见结束后将报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报市市监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三、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节水型城市,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是明确主管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职责,加强节约用水宣传工作,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队伍建设;二是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节水产业,推广节水措施,建立健全节水长效机制,实施节约用水奖励制度;三是明确节水“三同时”要求,持续做好无为市用水大户的计划用水管理工作,进一步开发利用非常规水资源,继续做好供水管网改造、淘汰用水器具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