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公众征集】关于征求《无为市城市绿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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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草说明
广大群众,社会各界人士: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决策部署,按照“创园”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修订起草了《无为市城市绿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充分了解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现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说明理由和依据,注明反馈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于5月2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幸福路26号无为市城市管理局(邮政编码:238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无为市城市绿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指定邮箱或通过无为市人民政府网站“征集调查”相应主题“我要留言”中留言。。
联系人:蒋勇
联系电话:18056501752
邮箱: wwscyb@163.com
2024年4月23日
结果反馈
4月23日,无为市城市管理局通过政府网站全文刊登了《无为市城市绿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至5月24日。
截止5月24日,通过网站留言、电话、邮件等反馈形式,共收到反馈意见1条。我局将根据反馈意见及专家论证意见做好《无为市城市绿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和完善工作。
序号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依据 |
1 |
《办法》适用范围应与《无为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保持一致 |
采纳 |
《无为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网友意见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2002年建设部颁布了《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于2010年进行了修订。对城市绿线管理提出了制度上的要求,各城市申报“国家园林城市”,必须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我市于2019年撤县设市,结合 “国家园林城市”工作要求,为落实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对城市绿线管理的新要求,现对《无为县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二、起草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无为市实际情况,2024年4月由市城市管理局起草了《无为市城市绿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4月23日向社会公众征求了意见。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总则
阐明制定《暂行办法》的意义;界定《暂行办法》的适用范围;明确市直各相关单位的管理责任。
第二部分:规划与界定
城市绿线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会同绿线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在详细规划中予以界定。
第三部分:绿线的管理
城市绿线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调整城市绿线必须依法进行;绿线范围内的各种绿地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建设。
第四部分:违法行为及处罚
对城市绿线内的建设、允许的行动、临时占用要求、绿线内禁止的活动进行了规范,对破坏绿线行为实施处罚的具体措施。
第五部分:附则
本办法实施中具体问题的解释单位及实施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