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年5月30日下午3点
发布地点:无为市政府西三楼会议室
发布单位:芜湖市医疗保障局无为市分局
主持人:政务公开办
发布人:
各位来宾、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根据市政府安排,今天我局召开“实施省级医保政策统筹,持续深化医保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在此,我谨代表芜湖市医疗保障局无为市分局向与会的各位来宾、各位媒体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我市医保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4年12月,安徽省医保局、安徽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进一步规范统一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皖医保发〔2024〕7号)和《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保障政策》(皖医保发〔2024〕9号),规范优化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相关政策,推进省级医保政策统筹,不断提升参保群众获得感。现将有关情况发布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医保政策一直以市县统筹为主,医保基金分散,抗风险能力较弱,部分地区因人口老龄化或经济下行面临基金风险,不同地区参保人员在跨地区就医时面临待遇差异等问题,影响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和便捷性。医保政策碎片化也增加了管理成本,制约了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2024年4月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2024年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要求,结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政办〔2019〕14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加快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印发相关文件,于2025年1月1日执行全省统一的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保障政策。
二、政策主要内容
一是规范统一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要求确定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规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支付范围支付,不再执行原先的保底报销政策。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支付范围参照执行,清理规范大病保险超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政策措施。医保目录由负面清单制管理向正面清单制管理转变。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报销限额统一为30万元,相较于本地之前执行的大病保险无封顶线,严格控制大病保险上限支出。
二是提高合理医疗费用报销水平。普通门诊(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取消50元的起付线,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60%。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通住院报销比例从85%提高到90%。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定额补助由1000元提高到自然分娩补助1600元、剖宫产补助2400元。省内临时异地就医住院治疗的,一级及以下、二级和县级、三级(市属)、三级(省属)医疗机构起付线由原来增加1倍下调为0.5倍。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药品、纳入基本医保部分支付的医疗服务项目,个人先行自付比例高于20%的,统一下调至20%。
三是理顺居民医保异地就医政策。对省内临时外出就医的,已办理转诊手续的基本医保报销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下降5个百分点,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基本医保报销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下降15个百分点,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对省外临时外出就医的,已办理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为60%,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为50%,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相较于省内临时外出就医再下降5个百分点。对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医保备案的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省内或省外长期居住、生活、工作地就医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
四是健全罕见病用药费用保障制度。对国家《罕见病目录》中收录的部分罕见病病种,目前特殊治疗药品尚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的,罕见病患者在省内发生的符合药品法定适应症的门诊或住院合规罕见病药品费用,大病保险基金实行单行支付。统一起付线为2万元,起付线以上部分继续执行大病保险分费用段按比例报销,支付金额计入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发生以上费用,可继续享受大病保险倾斜支付政策,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年度封顶线。省外异地就医的,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医保备案的按照省内政策执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
三、针对新政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全面开展政策宣传引导。组织召开省级统筹专项培训宣讲会,对市域内各镇、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进行全覆盖培训,详细解读宣传政策,累计200余人参加。依托镇村医保服务群,联合医疗机构开展宣贯,重点宣传增设封顶线、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低、罕见病用药单行支付等关键变化,实现“镇级办理,县级响应,省级统筹”三级联动,确保新政落地取得惠民利民的实效。
二是支持本地医疗能力提升。落实公立医院外埠专家奖励办法,发放奖励补助资金,实现“即申即享”、“免申即享”,支持县级医院与市级三甲医院、市外知名专家、医院合作,建立完善远程会诊、来无诊疗机制,支持县域内医院重点学科建设,提升重点学科诊疗水平,引导患者本地就医,降低异地就医基金支出,减轻患者个人负担。
三是发挥联合救助托底保障作用。深入镇村宣传依申请医疗救助政策,对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参保患者,按照户申请、村(社区)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县级医保、民政等部门联合确定的程序,实施医疗救助,超过起付线部分报销比例达50%。联合民政、残联、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大额医疗费用支出高风险人群开展联动帮扶,落实临时救助、慈善帮扶等,确保省级医保政策统筹平稳过渡。
四是支持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有效衔接。支持参保人员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本人或直系亲属购买“安徽惠民保”。鉴于新政增加大病保险30万元封顶线,通过数据分析筛选,摸排2024年度大病保险报销30万以上极高费用患者15人,报销20万以上及丙类药品费用1.2万以上重点人员1916名,发动镇村点对点动员购买安徽惠民保。通过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减轻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
2025年1月1日实行新政以来,异地就医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明显提升,大病保险基金支出可持续性显著增加。2025年一季度异地就医人次89509,费用总额23324.03万元,基本医保基金支付10186.36万元,对比2024年同期数据(就医人次56357,费用总额25046.43万元,基金支付11655.59万元),就医人次上涨58.8%,费用总额下降6.9%,基金支付下降12.6%。2025年一季度大病保险报销人次9279,大病保险基金支付2712.67万元,对比2024同期数据(报销人次8326,基金支付3767.57万元),报销人次上涨11.4%,大病保险支出下降28%。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