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年7月29日下午3点20分
发布地点:无为市政府西三楼会议室
发布单位:无为市市监局
主持人:政务公开办
发布人:
各位媒体和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我市的贯彻落实情况向大家做介绍。
国务院《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4年8月1日施行后,无为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刚性约束,坚持存量清理与增量审查并重,为维护和促进市场竞争、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高位推动与权责明晰的联动工作机制。建立无为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局。各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分工任务,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审查机制,实行内部审查与联合会审的双重审查流程。一是落实自我审查职责。各单位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建立健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拟由部门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由起草单位在起草阶段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二是开展联合会审。拟由无为市政府出台或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由市场监管部门会同起草单位在起草阶段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实现审查全面覆盖、应审尽审,共同营造助力无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公平竞争环境。
三、明确工作原则,坚持增量审查与存量清理并行的工作方法。一是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新增政策措施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出台以来,我单位共联合会审各类新增政策措施18件,提出修改建议5条,均被采纳。二是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定期开展全面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相关规定和做法。《条例》出台后,我单位分别与市财政局、市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对2016年以来的各类政策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政策措施93件,其中保留90件,废止3件。
四、强化监督机制,建立内部和外部相辅相成的协同监督机制。一是通过定期自查、抽查等方式进行内部监督。《条例》出台以来,配合上级单位开展抽查2次,与芜湖市其他县区开展交叉互查1次,对发现问题的文件及时整改到位,共修订1份,废除1份。二是健全外部监督方式。落实《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办法》,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邮箱,接受社会监督、畅通投诉渠道。
五、加强宣传培训,构建落实制度的良好舆论氛围与工作环境。一是创新性地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有奖答题活动。在《条例》出台之际,线上依托皖事通、“皖事通城市令”公众号、政务服务网等网络平台,线下通过宣传栏、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有奖答题活动”,将《条例》宣传范围扩大至省内所有网络用户。二是开展培训活动,提升审查水平。针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专业性和复杂性,以培训会议、以查代训等形式,对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活动。通过培训提高了业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
下一步,无为市市场监管局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芜湖市、无为市委、政府工作要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持续深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以实际行动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保驾护航,为推动无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皖公网安备34022502000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