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9日下午3点
发布地点:无为市政府西四楼会议室
发布单位:无为市民政局
主持人:政务公开办
发布人:
尊敬的各位媒体朋友、来宾:
大家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无为市民政局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首先,我谨代表无为市民政局,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无为市民政工作的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天,我将重点围绕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残疾人相关的民政政策进行解读。
一、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
(一)政策背景与目标
近年来,无为市高度重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工作,依据国家及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实施办法。我们的目标是确保每一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都能得到妥善的照顾和全面的发展,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
(二)保障对象与标准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因重大困难无法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具体包括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等情形,或父母一方死亡、失联,另一方符合上述情形的家庭中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目前,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为1650元,且该费用不计入家庭收入,不影响其家庭成员继续享受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
(三)申请与审批流程
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需由儿童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父母死亡证明、重残或重病证明、服刑在押证明等。镇人民政府在收到申请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核实,并报市民政局审批。市民政局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符合条件的将从申请之月起发放基本生活费。
(四)动态管理与服务
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按月打卡发放,并根据儿童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同时,我市配备了277名儿童主任,定期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关爱探访,了解其生活和学习动态,确保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2025年以来,通过儿童主任走访摸排,新增8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并为全市39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534万元生活费。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
(一)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与标准
根据国家及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无为市对持有残疾人证且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具有无为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纳入低保或脱贫人口(稳定脱贫户除外)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有无为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补贴标准:两项补贴均执行省级指导标准,目前均为94元/人/月。
(二)申请与审批流程
个人申请:由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个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或由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申请补贴时,需如实填写《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核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核表》,并提供以下材料: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低保或脱贫户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账户信息(用于补贴发放)。
镇级初审:镇人民政府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并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核实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及残疾等级。初审通过后,在村(社区)公示栏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市残联审批。
市审批:市残联自收到镇级上报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同级民政部门审定,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并退回;民政局收到申报材料后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定,符合条件的纳入补贴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逐级退回,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三)动态管理与服务
定期复核与信息更新:市民政局会同市残联等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数据比对工作,通过数据比对(如低保系统、残疾人口库)核实申请人资格变化。各镇依托村(社区)并结合残疾人、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或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等主动申报的方式,建立残疾人死亡、被宣告死亡、失踪满 6 个月、户籍迁出无为市、残疾人证失效等情况变化的定期复核制度。
补贴调整机制:根据省级标准调整或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变化,适时提高补贴标准。
服务与监督:设立镇、村两级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对补贴发放相关情况的投诉举报,对违规发放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依纪追责。结合“救急难”互助社机制,对突发困难的残疾人家庭提供临时救助,构建“补贴+服务+临时救助”的保障体系。
(四)政策意义
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精准高效实施,切实减轻了残疾人家庭负担,提升了残疾人生活指数,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2025年1-9月,无为市为17607名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494.75万元,为20618名残疾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719.13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优化服务流程
我们将继续优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残疾人相关政策的申请、审批和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与引导
我们将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残疾人相关政策,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强化监督与评估
我们将加强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残疾人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不变形。总之,无为市将继续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努力推动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感谢大家的关注和支持!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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