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咨询写信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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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8-01 12:10 文章来源:无为市政府信息中心 浏览量:

受理范围:

本信箱欢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方面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根据《信访条例》规定,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提出投诉请求的,建议您先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检举、揭发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建议您通过纪检监察渠道反映,提供具体的事实、证据或线索,此类事项适用纪检监察相关规定,网上不回复。对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经济纠纷,请您按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根据《信访条例》有关规定,以下来信可不予回复:

(一)姓名及住址、电话等联系方式不真实的来信;

(二)反映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来信;

(三)反映的问题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来信;

(四)信访事项已经依法处理终结,不能提出新的事实或理由的来信;

(五)无实质内容的来信,以及不属行政机关受理职责的其他来信。

注意事项:

1、对注册信息及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本网站将对信访人的个人信息保密,依法保护写信人的权利。

2、为了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每个邮件原则上反映一个问题,如需反映多个问题,请分别提交。如果有其他材料,请以附件方式发送。写信时应说明请求事项、事实经过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不得歪曲或捏造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同时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3、请爱护领导信箱,勿故意发送空白信件、乱码、无聊文字等到信箱,更不要上传病毒、木马等攻击信箱。相同内容在部门或单位处理过程中请勿重复来信。

4、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和规定,不得发表含有侮辱、猥亵、色情、人身攻击等内容的言论。

▲温馨提示: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密码丢失请使用忘记密码功能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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