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县南门化肥厂地段(桂花园安置房)回迁安置通知
无为县南门化肥厂地段项目被征收户: 经研究,决定对南门化肥厂地段项目被征收户予以回迁安置,现将回迁安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2019年 9 月6日上午8点30分 二、地 点:无城镇滨河社区 三、选房办法: 1、在县公证处公证下,按照征收补偿协议的先后顺序号,由被征收户按协议书载明的套型自选楼层和房号; 2、若不按时到场选房或到场不选房者,由现场工作人员按征收补偿协议书顺序号指定楼层和房号,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四、注意事项: 1、请上述地段被征收户务必携带征收补偿议书准时参加; 2、上述地段被征收户可于 特此通知 无为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无 为 县 公 证 处 |
无为县南门化肥厂地段项目被征收户:
经研究,决定对南门化肥厂地段项目被征收户予以回迁安置,现将回迁安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2019年 9 月6日上午8点30分
二、地 点:无城镇滨河社区
三、选房办法:
1、在县公证处公证下,按照征收补偿协议的先后顺序号,由被征收户按协议书载明的套型自选楼层和房号;
2、若不按时到场选房或到场不选房者,由现场工作人员按征收补偿协议书顺序号指定楼层和房号,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四、注意事项:
1、请上述地段被征收户务必携带征收补偿议书准时参加;
2、上述地段被征收户可于2019年8月31日至2019年9月1日,携带征收补偿议书前往桂花园物业公司现场看房。
特此通知
无为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无 为 县 公 证 处
2019年 8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