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发布机构: 无为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09-05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无为县南门化肥厂地段(桂花园安置房)回迁安置通知
词:

无为县南门化肥厂地段(桂花园安置房)回迁安置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5 10:16信息来源: 无为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号:【  

无为县南门化肥厂地段项目被征收户:

经研究,决定对南门化肥厂地段项目被征收户予以回迁安置,现将回迁安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2019 9 6日上午830

二、地    点:无城镇滨河社区

三、选房办法:

1、在县公证处公证下,按照征收补偿协议的先后顺序号,由被征收户按协议书载明的套型自选楼层和房号;

2、若不按时到场选房或到场不选房者,由现场工作人员按征收补偿协议书顺序号指定楼层和房号,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四、注意事项:

1、请上述地段被征收户务必携带征收补偿议书准时参加;

2、上述地段被征收户可于2019831201991,携带征收补偿议书前往桂花园物业公司现场看房。

 

特此通知

 

无为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19 8 29


无为县南门化肥厂地段项目被征收户:
经研究,决定对南门化肥厂地段项目被征收户予以回迁安置,现将回迁安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2019年 9 月6日上午8点30分
二、地    点:无城镇滨河社区
三、选房办法:
1、在县公证处公证下,按照征收补偿协议的先后顺序号,由被征收户按协议书载明的套型自选楼层和房号;
2、若不按时到场选房或到场不选房者,由现场工作人员按征收补偿协议书顺序号指定楼层和房号,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四、注意事项:
1、请上述地段被征收户务必携带征收补偿议书准时参加;
2、上述地段被征收户可于2019年8月31日至2019年9月1日,携带征收补偿议书前往桂花园物业公司现场看房。
 
特此通知
 
无为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无  为  县  公  证  处
2019年 8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