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排水设施审批办事指南
办事项名称 |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排水设施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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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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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行政审批 业务 |
网上运行类型 |
网上 受理 |
联系电话 |
0553—6334880 |
监督电话 |
0553—6610244 |
法定依据 |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三条; 2.《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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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 |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和政府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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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1.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 2.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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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适用于本市城区域内市政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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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申请书;申请表一份;(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城市道路竣工3年内;城市交通要道、大型公共场所,不得破挖,因特殊需要须报县政府批准)--申请人提供; 流转方式: R原件 R扫描件 2、提供规划批准文件--规划部门提供; 流转方式: R原件 R扫描件 3、有关设计文件(新建、扩建、改建的,需提供1:1000或1:500地形图二份);--设计单位提供; 流转方式: R原件 R扫描件 4、特殊地段需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申请人提供; 流转方式: R原件 R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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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
1、申请:线上在易户网和易企网申请;线下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申请; 2、受理:市政务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工作日即时受理) 3、审核:市市政处;(时限3个工作日) 4、收费:市政务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时限1个工作日) 5、审批:市市政处、行政审批科;(时限1个工作日) 6、发证:市政务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排水设施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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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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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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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一、 城市道路占用费:(对下岗职工经批准占道经营,减半征收占道费) 1、 经营占道:①主干道 0.6-0.8元/日.m2;②次干道0.4-0.6元/日.m2;③支路 0.32-0.48元/日.m2;④街巷道路 0.24-0.4元/日.m2; 2、 施工占道:①主干道 0.32-0.4元/日.m2或0.36-0.4元/日.m2;②次干道 0.24-0.32元/日.m2;③支路 0.16-0.24元/日.m2;④街巷道路 0.12-0.2元/日.m2; 3、 非机动车占道:①主干道0.16-0.24元/日.m2;②次干道0.08-0.2元/日.m2;③支路 0.08-0.16元/日.m2;④街巷道路 0.08元/日.m2; 4、 其他占道:①主干道0.4-0.48元/日.m2;②次干道0.32-0.40元/日.m2;③支路 0.24-0.32元/日.m2;④街巷道路 0.16-0.24元/日.m2; 二、 城市道路挖掘费: 1、 预制块人行道:48元/日.m2;2、现浇砼人行道: 42元/日.m2; 3、土人行道: 13.5元/日.m2;4、沥青砼路面: 84元/日.m2; 5、水泥砼路面: 105元/日.m2;6、各类砂碎石路面: 45元/日.m2;7、平侧石: 45元/日.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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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建城字〔1996〕565号、皖价费〔2002〕186号、皖价费〔2006〕2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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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发件 |
R是 名称: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排水设施许可证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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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寄件详细地址 |
市政务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 |
备注:扫描件指通过高拍仪或数码设备采集的证件图像,如部门需纸质复印件,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