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发布机构: 无为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03-22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排水设施审批办事指南
词:

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排水设施审批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4-03-22 16:12信息来源: 无为市城市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季欣 字号:【  



办事项名称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排水设施审批

子项

类别

   行政审批  业务

网上运行类型

网上   受理   

联系电话

   0553—6334880   

监督电话

     0553—6610244   

法定依据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三条;

  2.《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申报对象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和政府组织

申请条件

1.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

2.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城区域内市政设施

申报材料

1、申请书;申请表一份;(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城市道路竣工3年内;城市交通要道、大型公共场所,不得破挖,因特殊需要须报县政府批准)--申请人提供;

流转方式: R原件 R扫描件

2提供规划批准文件--规划部门提供;

流转方式: R原件 R扫描件

3有关设计文件(新建、扩建、改建的,需提供1:1000或1:500地形图二份);--设计单位提供

流转方式: R原件 R扫描件

4特殊地段需经人民政府批准--申请人提供;

流转方式: R原件 R扫描件

办事程序

1、申请:线上在易户网和易企网申请;线下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申请;

2、受理:政务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工作日即时受理)

3、审核:市政处;(时限3个工作日)

4、收费:政务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时限1个工作日)

5、审批:市政处、行政审批科;(时限1个工作日)

6、发证:政务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排水设施许可证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R  □否 

收费标准

一、 城市道路占用费:(对下岗职工经批准占道经营,减半征收占道费)

1、 经营占道:①主干道 0.6-0.8元/日.m2;②次干道0.4-0.6元/日.m2;③支路 0.32-0.48元/日.m2;④街巷道路 0.24-0.4元/日.m2;

2、 施工占道:①主干道 0.32-0.4元/日.m2或0.36-0.4元/日.m2;②次干道 0.24-0.32元/日.m2;③支路  0.16-0.24元/日.m2;④街巷道路 0.12-0.2元/日.m2;

3、 非机动车占道:①主干道0.16-0.24元/日.m2;②次干道0.08-0.2元/日.m2;③支路 0.08-0.16元/日.m2;④街巷道路 0.08元/日.m2;

4、 其他占道:①主干道0.4-0.48元/日.m2;②次干道0.32-0.40元/日.m2;③支路 0.24-0.32元/日.m2;④街巷道路 0.16-0.24元/日.m2;

二、 城市道路挖掘费:

1、 预制块人行道:48元/日.m2;2、现浇砼人行道: 42元/日.m2;

3、土人行道: 13.5元/日.m2;4、沥青砼路面: 84元/日.m2;

5、水泥砼路面: 105元/日.m2;6、各类砂碎石路面: 45元/日.m2;7、平侧石: 45元/日.m2;

收费依据

建城字〔1996〕565号、皖价费〔2002〕186号、皖价费〔2006〕240号

是否发件

R  名称: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排水设施许可证  否 

发寄件详细地址

  政务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                                   

备注:扫描件指通过高拍仪或数码设备采集的证件图像,如部门需纸质复印件,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