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
一、灾害信息员必须熟知《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芜湖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县级、镇级灾害信息员必须熟练使用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村级灾害信息员必须熟知灾情统计指标,切实抓好灾情日常监测和应急值守等工作。
二、协助做好灾害隐患排查、灾害监测预警、群众紧急转移安置等工作,包括开展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和传播,收集核实本区域气象灾情及特天气现象相关信息。
三、灾害发生时,做好灾情收集统计、险情信息报送,人员台账管理、灾害应急救助等工作。灾害发生后,县级灾害信息员要在灾后2小时内将本地区灾害情况统计、汇总、审核,并报上一级,不得迟报、漏报、虚报、谎报、瞒报灾情。对于造成10人及以上人员死亡(含失踪)或房屋大量倒塌、城乡大面积受灾等严重损失的自然灾害,以及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灾害事件等,各级灾害信息员应在接报后立即电话上报初步情况,随后动态报告全面灾害情况。灾情稳定前,实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
四、接到市应急管理局要求核实信息的指令,各级灾害信息员应及时反馈情况,对具体情况暂不清楚的,应先报告事件概要情况,随后反馈详情。原则上电话反馈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书面反馈(包括传真、微信、短信等方式)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五、灾后做好评估核查,协助开展倒房重建、冬春救助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