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采纳情况
发布机构: 无为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01-11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征求无为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情况的结果报告
词:

关于征求无为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情况的结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1 10:32信息来源: 无为市应急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应急指挥中心 字号:【  

一、征集活动概述

无为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10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平台就《无为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向市直有关部门和驻无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截止1月10日,共收到2份意见,均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予以肯定,同时也提出了建议,主要有以下几条:

1、经信局建议:

(1)第30页 7.2 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处置牵头部门中第四类社会安全事件中第5项通信事故,牵头部门建议增加:基础电信运营企业

依据:经与芜湖市经信局对接,通信职能在省厅属于通信管理局,经信局对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没有管理权,只能负责协调。

(2)第30页 7.2 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处置牵头部门中第四类社会安全事件中第6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牵头部门建议改为:网信办。

依据:经与芜湖市经信局对接,经信局无此项职责,网络与信息安全属于网信办。

2、气象局建议:

“7.2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处置牵头部门”中“一、自然灾害类”中“5、低温雨雪冰冻灾害”、“6、气象灾害”分类不合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属于气象灾害中的一类,建议将其删除,保留“气象灾害”。

二、意见采纳情况摘要

对于各单位提出的典型意见,现答复如下:

感谢各单位对《无为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提出的宝贵意见。对于你们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反映的问题,我局将认真研究,酌情予以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