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搜一下
无为市
南陵县
镜湖区
鸠江区
弋江区
湾沚区
繁昌区
当前位置:
首页
> 无为市人民政府
>
农村危房改造
>
危改户认定程序
信息分类:
危改户认定程序
发布机构:
无为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10-08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2021年危房改造户认定程序
关
键
词:
2021年危房改造户认定程序
发布时间:2021-10-08 08:53
信息来源: 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编辑:齐喻龙
字号:【
大
中
小
】
暂无调整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