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采纳情况
发布机构: 无为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09-11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征求无为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意见反馈情况的结果报告
词:

关于征求无为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意见反馈情况的结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9-11 15:31信息来源: 无为市应急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应急指挥中心 字号:【  

一、征集活动概述

无为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93日至2021年910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平台就关于征求无为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意见的函各镇人民政府、无为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截止910日,共收到2份意见,均对《无为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无为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予以肯定,同时也提出了建议,主要有以下几条:

1、气象局建议:

 两个预案中气象局的联系电话更改为:0553-6959145。

2、港航(地方海事)服务分中心建议:

建议将《无为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的第6页中市港航局调整为芜湖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第一大队;第9页中"市港航(地方海事)"调整为芜湖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第一大队;第25页相关救援单位联系电话,增加水上遇险求救电话∶ 0553-4812395。

理由:2020年5月,芜湖市交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芜湖市交通运输局二级机构芜湖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芜湖市港航管理(地方海事)管理服务中心和芜湖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分别在无为市设立了芜湖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第一大队、无为市港航管理(地方海事)管理服务分中心和芜湖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无为市分中心。原无为市港航管理(地方海事)处职责调整至芜湖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第一大队、无为市港航管理(地方海事)管理服务分中心两个单位。也就是说水路交通由原来的一家管理变成现在的两家管理。我单位为芜湖市交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的一个新设单位,职责也作了相应的调整,是芜湖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务中心派出办事机构,主要从事港口、航道、水路运输、海事等行政许可辅助性管理和服务工作因此,根据我单位职责、现状和实际,提出如上反馈意见。

二、意见采纳情况摘要

对于各单位提出的典型意见,现答复如下:感谢各单位对《无为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无为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提出的宝贵意见。对于你们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反映的问题,我局将认真研究,酌情予以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