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优待政策
发布机构: 无为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01-14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港澳同胞考生,台湾籍考生,烈士子女考生,少数民族考生,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军人子女考生中考政策优待服务指南
词: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港澳同胞考生,台湾籍考生,烈士子女考生,少数民族考生,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军人子女考生中考政策优待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5-01-14 09:50信息来源: 无为市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无为市教育局办公室 字号:【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6〕25号)四、严格控制政策性加分。各地要进一步清理有违公平公正原则的中考加分政策,除以下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2.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3.公安英烈、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参照《芜湖市教育局 芜湖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芜湖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基〔2013〕75号)要求执行.7.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号)要求执行。8.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按照《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芜湖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芜政办秘〔2020〕25号)要求执行。

二、承办机构

无为市教育局教育考试中心

三、服务对象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生

四、申请条件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2.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公安英烈、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参照《芜湖市教育局 芜湖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芜湖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基〔2013〕75号)要求执行;

7.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号)要求执行。

8.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按照《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芜湖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芜政办秘〔2020〕25号)要求执行。

五、申报材料

1.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港澳同胞考生,前款规定以外的侨眷及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的眷属,提交户口簿和侨务部门证明材料。

2.台湾籍考生:提交户口簿和台办证明材料。

3.烈士子女考生:提交户口簿、《烈士证》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4.少数民族考生:提交考生本人户口簿。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提交户口簿及省、市、市委组织部门或市级以上政府或政府部门证明。

6.军人子女考生:符合享受中考优惠加分投档条件的军人子女,由军人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学生父母工作单位、岗位职务、岗位性质及立功等级证明等材料,报无为市人民武装部政工科汇总核定后于规定时间转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研究决定。

六、服务流程

1、申请人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学校指导学生对照加分政策文件,提供必要的加分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至教育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加分政策进行赋分。

七、服务时限

即来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6322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