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指南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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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目录清单名称: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目录清单子项名称:无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000122015000
服务对象:法人
实施编码:1134022100302418XY400012201500001
办理形式: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
办理深度:四级(全程网办)
网上办理形式: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到现场次数:0次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芜湖市无为市金塔路284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所属部门:无为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所属区划:无为市
实施主体:无为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县级
办件类型:即办件
委托部门:无
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无
是否属于联办件:否
是否有联办机构:否
联办机构:无
是否有权限划分:否
划分标准:无
是否属于上报件:否
下沉办理:否
通办范围:无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否
阶段性办理:否
办理时间段:无
是否有特别程序:否
是否支持预约:是
是否有数量限制:否
数量限制说明:无
数量限制依据:无
是否进驻大厅:是
材料收取形式:窗口收取
结果名称:无
结果样本:无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EMS快递或到场领取
监督方式:0553-6335647
咨询方式:0553-6335647
审查标准: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申请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应当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文艺表演团体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住所和从事的艺术类型;(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四)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五)演出器材设备购置情况或者相应的资金证明。
年审年检:无
设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六条: 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受理条件:《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 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材料依据 |
填报须知 |
营业执照设立申请书、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和租赁合同、与演出业务相适应的器材设备书面声明、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 |
必要 |
电子或纸质( 电子件1份或原件1 份) |
申请单位提供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 依法登记的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和从事的艺术类型;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四)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 (五)与业务相适应的演出器材设备书面声明。 前款第四项所称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可以是下列文件之一: (一)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 ( 二)职称证书; (三)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明; (四 )其他有效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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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1.申请人备齐所有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到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厅窗口(或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后予以受理; 3.通过初审的材料连同初审意见一并转交给审核人员进行详细审核; 4.审核通过后,连同审核意见一并报送分管领导进行决定; 5.通过决定的,由出口工作人员根据决定结果对事项进行公示; 6.通知申请人领取( 或寄送)办理结果,申请材料和过程中产生的材料归档。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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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受理标准,申报材料齐全且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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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定形式,窗口人员受理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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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应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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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并包括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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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内容:事项名称、办件编号、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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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机构、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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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时间、法定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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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办理进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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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方式等信息。 受理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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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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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书应提供事项名称、办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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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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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电话、不予受理理由和依据等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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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并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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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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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申请人。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 |
受理 |
0.5个工作日 |
旅游体育局 (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邹文胜 |
行政审批股受理岗 |
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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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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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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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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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的,应在5日内出具一次性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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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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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补齐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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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通知书应提供办件编号、受理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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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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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需补齐补正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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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以及每个材料所需的数量、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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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原件或复印件)、如何补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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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申请人补齐补正材料后再来办理时,可直接调出补齐补正办件继续办理。 |
审查 |
0.2个工作日 |
无为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
邹文胜 |
行政审批股审查岗 |
根据法定受理条件和申请材料在承诺期限内进行书面审查,审查人需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审查,若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工作效能、耽误业务办理并造成后果的,由本单位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审查意见(结论):同意或不同意。 收费:无。 |
决定 |
0.2个工作日 |
无为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
王先平 |
决定岗 |
根据审查人提出的审查意见,在承诺期限内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依法履行书面告知和信息公开等义务。 |
办结 |
0.1个工作日 |
无为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
邹文胜 |
行政审批股办结岗 |
窗口工作人员制作《营业演出许可证》并通知申请人到县政务中心文旅体育局窗口领取《营业演出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