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民办学校年检结果的通知
各中心校,各民办学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芜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民办学校2021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芜教民〔2022〕1号)、《无为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民办学校2021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无教职成〔2022〕4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民办学校年检实地查看工作的通知》(无教职成函〔2022〕5号)要求,市教育局和中心校共同对76所民办学校年检材料进行了审核和实地查看。现将我市2021年度民办学校年检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民办学校要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把党建工作写入学校章程之中,推进党建工作深入开展,以党建引领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
2.年检“合格”的民办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重视校园安全,防范化解风险,切实做到依法治校、规范办学。
年检“基本合格”的民办学校应自查自纠,积极进行整改,于2022年 8月10日前将整改书面报告和相关实证材料报市教育局职成股(民管办)。年检“不合格”6所非学历教育培训学校, 请抓紧时间和相应部门对接完成转型,同时到教育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3.对经整改仍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民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2022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