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审批
发布机构: 无为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09-01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拟决定环节】无为市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二期工程(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改造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公示
词:

【拟决定环节】无为市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二期工程(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改造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01 11:34信息来源: 芜湖市无为市生态环境分局阅读次数:编辑:潘文君 字号:【  

202288日,无为市生态环境分局在无为市主持召开了《无为市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二期工程(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改造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专家审查会,对《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根据水利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22号令)、《安徽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入河排污口设置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无为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位于现状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西侧,二期工程预留地。污水处理厂整体设计规模为10万m³/d,其中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5万m³/d,二期工程设计规模为2.5万m³/d。本次论证为二期工程。均执行《巢湖流域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城镇污水处理厂I标准,受纳水体为西河,入河排污口设置西河高铁桥下游约250m处(北纬31°21′15.76″、东经117°57′57.88″)

二、排放标准

《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34/2710-2016)标准中的表2《巢湖流域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城镇污水处理厂I标准。

 

三、相关要求

无为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接受生态环境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预案,避免极端情况发生时对水环境和第三者权益造成侵害。

四、公示时间和反馈方式

公示时间:2022年827—202291

联系电话:0553-2531370

   址:无为市金塔路284号住建大厦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芜湖市无为市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