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为市“十三五”住房保障规划工作总结和“十四五”规划
“十三五”以来,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在无为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无为市住建局明确工作职责, 按照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并举,大力推进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设,不断完善和强化住房保障职能,建立健全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对符合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顺利完成“十三五”期间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十三五”住房保障工作落实情况
(一)保障房建设
“十三五”期间累计我市保障房累计开工建设5006套,总面积共约25.85万㎡,分无城镇、高沟镇、蜀山镇三个城镇建设:
1、蜀山镇建成公租房350套;
2、高沟镇建成公租房500套,高沟明星电缆厂建成公租房450套(作为职工宿舍);
3、无城镇共3706套。惠民园小区建成2726套公租房,桥南新村小区建成320套公租房,东方家园B区建成156套公租房,民生园小区建成220套公租房。
城区公租房同心三期代建194套以及滨江骏景配套90套两个项目正在建设中,按施工进展预计分别于2020年12月和2021年11月竣工交付。
(二)实物配租分配情况
截至目前,我市建成公租房全部分配,解决了住房困难群体基本住房保障问题。其中无城城区共分配3422套保障房,分别为:城区社区住房困难家庭共分配1694套;征收过渡房700套;渔民上岸工程纳入住房保障分配432套;驻城企事业单位职工申请保障房分配596套。按属地管理原则,高沟镇、蜀山镇两镇公租房由所在地镇政府负责分配管理,两镇公租房均分配完毕。
(三)住房租赁补贴发放
“十三五”期间,我市住房租赁补贴发放4886户次,保障人数8923人次, 共发放补贴10253358.7元。今年第一批补贴发放861户, 保障人数1322人, 发放补贴1423104.36元。第二批补贴正在申请受理中,预计10月上旬完成全年补贴发放目标任务。
(四)取得的成效
1、公租房运营管理。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方案的通知》(建保〔2018〕92号),确定在安徽等8个省(自治区)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芜湖市住建局明确我市为试点地区。考虑到公租房产权属市城投公司,2019年12月,先行试点的第一批696套公租房,由无为市城投公司子公司海融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承接进行运营管理。
目前,公租房运营管理受委托服务事项运行流程顺畅,极大方便公租房承租户的合同签订、退房手续、租金缴费、报修服务以及住户信息登记等业务办理。我市通过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建设功能齐全、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的保障性住宅小区,有效改善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
2、注重政策宣传。 我市长期坚持通过电视台播放住房保障政策、媒体平台宣传、在城区社区和保障房小区设立住房保障宣传专栏、发放住房保障印制材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组织深入社区和街道宣讲住房保障政策、申请程序、保障标准和条件等。通过开展的各类活动,扩大了宣传覆盖面,不断提高宣传实效和政策知晓率。宣传报道牢牢把握正确导向,提升群众对住房保障工作的满意度,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关心、参与、支持住房保障工作。
3、摇号分配。 我市吸取先进地区经验做法,自2010年首批保障性住房电脑公开摇号配租以来,长期实行公租房“电脑公开摇号”分配制度,始终做到分配方案、分配程序、摇号房源、配租对象、摇号过程、摇号结果“六公开”:分配前将分配方案、分配程序、摇号房源、配租对象在政府网站发布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的监督;“电脑公开摇号”分配过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公安局、民政局、民生办、公证处以及实物配租分配家庭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市电视台全程拍摄报导,公证单位现场公证。以上措施确保分配程序真实有效;分配后,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新闻媒体发布、各相关社区张贴通告分配结果,对社会大众予以公开。
2016年至今,我市累计组织“电脑公开摇号”3次,全部实现了规范操作、阳光透明,切实做到将有限的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租给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4、制定制度。 “十三五”期间,我市不断强化资格准入制度,提高审核效率和精准度,完善退出机制,加强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相继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无为县保障性住房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无为县城区保障房实物配租年度复核实施方案》、《无为县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实施方案》、《关于将我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的通知》、《无为市无城城区保障房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 制度的制定切实保障了符合条件的群体享受到住房保障政策,提升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整体水平。
5、实物配租专项查处。 我市在严格执行实物配租年度复核的制度外,从2019年起,由市住建局、无城镇政府、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合,针对保障房实物配租转(借)租情况,开展专项核查工作。
专项查处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使用保障房的不正之风,2019年共清退15户转(借)租承租户,15户今年截至目前已清退4户转(借)租承租户。面对广大群众关心的承租对象违规使用保障房问题,我们将年审制度和专项核查作为长效机制,不懈余力坚持下去,坚决杜绝保障性住房“住得进去,退不出来”的局面,让保障房真正惠及住房困难群体。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我市人口基数大,公租房总体房源相对较少。在此情况下,我市目前主要采取公租房动态管理,今年已陆续退出共40余套,所退出的房源全部分给低保家庭轮候户及无房新就业职工。目前申请等待分配的住房困难家庭约800户,驻城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申请人员约150人。
2、保障房分配类型复杂,在后期管理中相关职能部门仍存在职责不清、权责不明、管理力度不够的现象。
3、为做好我市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建议由政府牵头,成立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组,市级分管领导担任领导组组长, 成员由市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税务、民政等部门、保障房各分配责任单位组成。领导组的成立,可以通过各成员部门的紧密配合,整合信息资源,科学决策, 确保解决我市保障性住房供给不足以及后期管理等问题。
二、“十四五”住房保障工作规划
在健全符合本地区住房保障供应体系上,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根据“十四五”保障房建设计划,逐步实施全市范围内的公租房建设,力争在“十四五”时期达到“符合条件、应保尽保、扩大保障面”。
(一)协调在建项目建设。协调加快滨江骏景以及同心三期公租房项目的工程进度,力争提前交付使用。
(二)保障房建设计划。在2021-2025年期间,新增600套公租房。
1、计划2021年开工建设300套,2023年竣工分配;
2、计划2022年开工建设300套,2024年竣工分配。
(三)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计划。在2021-2025年期间,每年租赁补贴发放不少于1006户。
(四)其他工作规划。
1、公租房运营管理。 组织开展跟踪调研,及时掌握公租房运营管理购买服务进展情况,建立工作长效机制。注重从软硬件建设及绩效评估等方面总结试点经验, 对于实践中发现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进行推广。待运营管理模式成熟后,再将城区剩余的公租房作为第二批委托运营管理。
2、公租房管理信息化建设。 积极推动公租房管理使用“大数据”。利用住建部要求持续做好全国公租房信息系统贯标和数据联网采集工作的良好契机,积极推动建立住房保障、不动产、公安、税务、金融、市监、住房公积金等多部门的信息共享系统。系统的建立完善可全面了解到申请家庭和保障对象的实际状况,也为准入、退出机制的执行提供有力支持,我们将与有意合作并具有资质经验的系统运营单位接洽。
3、积极推进住房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倡导公租房诚信申请和诚信使用,健全失信惩戒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住房保障现状,计划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为住房保障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特此汇报。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