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和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申请条件。根据《无为县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实施细则》(无政[2013]18号)第八条规定,城镇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指无为市,下同)城区或有保障性住房乡镇的城镇户籍;
2.收入符合本地区的城镇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标准;
3.申请人与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在本市城区或有保障性住房乡镇范围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
4.申请人出具同意市住房保障机构核实信息的承诺。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保障性住房申请表;2.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婚姻状况证明材料;3.出具委托民政部门核对家庭经济收入承诺书;4.其他材料(残疾证、优抚证等)。
三、受理地点:申请人所在镇或所在社区(如有其他问题欢迎拨打电话0553-2538109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