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让2021-31、2022-9号地块的补充公告
我局于2022年4月29日发布《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无自规告字〔2022〕9号),以挂牌方式出让2021-31、2022-9号两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研究,补充公告如下:
一、2021-31号地块(福渡镇西河东路与福渡路交叉口东南侧,面积50698平方米):
商业用房应与住宅分开建设,层数不低于二层,商业用房不得沿大江路(原规划路名西河东路)、福贸路一侧布置。
二、2022-9号地块(无城镇锁埂路与东门外大街交叉口东北侧,面积13935平方米):
1、受让人须沿东门外大街一侧代建25间商业用房(朝南,自西向东排列,均位于一层),每间约40平方米(面积合理误差正负差3%)。
①代建商业用房平面应相对规整,开间不小于4米,层高不低于4.5米。
②受让人报批规划设计方案前,代建商业用房位置、面积、单体设计须征得无城镇和市住建局书面同意意见,并盖章确认。
③房屋竣工验收后政府回购,回购价为12000元/㎡。
2、原规划条件中第三条建筑退让第二款关于“拟建建筑(地上部分)退让用地界线不小于10米”,修改为“拟建建筑(地上部分)退让北侧用地界线不小于7米,退让东、西、南侧用地界线均不小于10米。”
特此补充公告。
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