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城镇公租房租金标准:
1、享受低保和遗属补助家庭按每月1元每平方;
2、其他按每月5-6元每平方(毛坯5元每平方、装修6元每平方)。
二、缴纳方式:现金、手机扫码支付
三、缴纳时限:房租到期前1个月内缴纳。
四、受理(办理)机构办公地点:金塔路住建大厦八楼—公租房运营部804室
五、咨询电话:0553-3668008
六、监督电话:0553-253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