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无为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03-01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行政处罚登记簿(2023.2.28)
词: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行政处罚登记簿(2023.2.28)

发布时间:2023-03-01 15:15信息来源: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阅读次数:编辑:俞希望 字号:【  
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登记薄(2023年药品类02.24-03.01)
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
类别
案件名称 办案单位 立案时间 处罚决定时间 案值
(元)
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无市监处罚〔2023〕244号 药品 无为县城南好又多生活超市二店无证经营药品案 城南所 2023/2/7 2023/2/28 50.00  没收云南白药创口贴86片;没收违法所得4.2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市监处罚〔2023〕250号 药品 芜湖千方百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无为普济分公司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案 无城所 2023/1/12 2023/2/28 警告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市监处罚〔2023〕251号 无为市庆余堂大药房西大街店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案 无城所 2023/1/11 2023/2/28 警告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市监处罚〔2023〕252号 芜湖秀水回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马路店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案 无城所 2023/1/12 2023/2/28 警告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无市监处罚〔2023〕253号 无为县无城医药综合商店大药房二部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案 无城所 2023/1/11 2023/2/28 警告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无为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具体缴纳方式我局将于送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一并送达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