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旅游安全应急处置信息
发布机构: 无为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09-06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无为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旅游应急保障工作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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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旅游应急保障工作预案

发布时间:2023-09-06 15:34信息来源: 无为市文化旅游体育局阅读次数:编辑:周超 字号:【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合理配置应急救援资源,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切实提高援助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旅游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旅游条例》,《山东省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适用于全旅游经营单位处置旅游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造成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冰雹、雷电等气象灾害;铁路、公路、水上等重大突发事件;其他各类重大安全事件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等。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重大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事件。包括: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游客死亡事件,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1.4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对突发旅游公共事件的处置,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各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配套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以人为本,救死扶伤。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最大努力为旅游者提供援助。

(三)属地救护,就近处置。一旦发生重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当地镇、街道、园迅速反应,及时启动预案,果断就地处置,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力争将危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并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及督查整改工作。

1.5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规模、造成的影响和后果以及事件紧急程度,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分为(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三级。

(一)特大(I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10人以上重伤或5人以上死亡的,或一次造成50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造成5人以上中毒死亡的。

(二)重大(II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5至9人重伤或1至4人死亡,或一次造成20至49人严重食物中毒且有1人至4人死亡的。

(三)较大(III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1至4人重伤,或一次造成1至19人严重食物中毒的。

2组织体系及其职责

2.1指挥部及其职责

 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作为全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机构,总指挥由分管副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政府应急办公室主任、文旅体局局长担任,公安分局、财政局、交运局、市场监管局、卫计局、应急管理局、旅游发展中心、保险和通讯机构及镇(街道、园)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部成员。

指挥部主要职责:督促有关成员单位迅速开展工作,领导、组织、协调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指导抢险救灾,协调解决应急救援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负责发布公共事件的重要新闻信息;审议批准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及日常报告。

2.2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指挥部下设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机构,地点设在文旅体局,作为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机构。

职责:贯彻落实应急指挥部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各项工作安排和部署;督促检查各镇(街道、园)、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协调解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负责信息搜集、整理上报及通报,承办新闻发布具体事项。负责后勤保障,管理经费的使用,以及日常培训、演练等工作;完成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4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及其职责

(一)现场处置组。文化旅游体育局、公安、卫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制定救援和现场处置方案,及时救治受伤人员,对现场反馈的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实行交通管制,维护现场及周边秩序。

(二)调查侦破组。由公安部门牵头,会同文旅体局、应急管理局、旅游发展中心等有关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对公共场所重特大安全事故迅速展开调查,动用一切侦查手段,全面搜查、核实有关情报信息,获取证据,查明事故原因,对事故责任人严格依法处理。

(三)抢险救护组。由交运、公安、卫计等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及时、有序、有效地清理事故现场,开展现场救护、抢险救援,及时安全转移受伤人员,最大程度地降低危害,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四)后勤保障组。由公安、财政、交运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职责:保障道路交通及现场救援物资供应。

(五)善后处理组。由财政、保险等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迅速清理现场,尽快修复被破坏的公共设施、交通设施和民用设施,及时恢复现场的交通、供应;负责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2.5镇(街道、园)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镇(街道、园)成立本域内的应急指挥机构,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域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由本级有关部门组成,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旅游管理部门。

2.6成立专家咨询小组

由文旅体局、旅游发展中心负责聘请专家,组成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处理专家咨询小组,为应急工作提出咨询、建议和技术指导。

3预警和报告机制

3.1信息监测

文旅体局、旅游发展中心负责信息监测工作。信息监测和报告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和联测、联报,分工负责,建立常规数据监测机制。

3.2信息报送

(一)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现)单位报告

 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现)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事发地镇(街道、园)在接到事故的报告后,必须在1小时内向政府应急办口头报告,在2小时内分别向委、政府办公室书面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应同时或先行向政府应急办报告。特别重大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二)初次报告

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件报告单位及时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件控制情况等。

(三)阶段报告

既要报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原因等。

(四)总结报告

包括旅游突发公共事件鉴定结论,对事件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3.3先期处理

事故发生或出现事故隐患时,事故发生所在镇(街道、园)及有关部门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根据职责和规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采取有关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灾难扩大,严格布控,疏导交通,抢险排险,把危害降到最低程度,同时按规定立即上报应急办,并准备启动应急预案。

3.4预警发布

预警由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予以发布。预警级别分别用红色(特别严重)、橙色(严重)、黄色(较重)来表示。预警信息应包括事件的类别、可能波及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和采取的相应措施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信息网络、宣传车、警报器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发布,对于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4应急响应

4.1预案启动

 对于旅游安全事故(Ⅰ、Ⅱ、Ⅲ级)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经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启动相应等级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4.2分级响应

根据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三级预案级别,采取三级应急响应措施。

(一)特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Ⅰ级)

特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文旅体局、旅游发展中心及时向应办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等,同时向分管副长汇报,组织有关单位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件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上报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到位,立即启动事件处理机构的工作;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和组织新闻发布工作,并部署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二)重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Ⅱ级)

重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等;向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事件情况,组织有关成员单位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件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启动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组织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应急救援工作;根据情况调集各种救援物资;根据专家组建议,通知有关应急救援机构随时待命。

   (三)较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Ⅲ级)

    较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以事故发生地镇(街道、园)为主,文旅体局、旅游发展中心负责做好救援工作的指导工作,并根据救援工作的需要随时准备提供技术、物资、人员等方面的支持。

   4.3响应升级与降级

    当旅游突发公共事件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时,经指挥部批准,及时提升预警和相应级别,反之,相应降低反应级别。

   4.4扩大应急

对旅游突发公共事件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严重危害,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时,应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请求市政府有关方面支援。实施扩大应急时,应急指挥部及时增加应急处置力量,加大技术、装备、物资、资金等保障力度,加强指挥协调,努力控制事态发展。

   4.5响应终结

    旅游突发公共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无危险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请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以事发地镇(街道、园)为主,应急指挥部提供必要的支持。善后处置工作主要包括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件影响,妥善安置慰问受害和受影响的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5.2调查评估

   应急指挥部会同事发地镇(街道、园),对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机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进行评估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并向委、政府作出报告。

   5.3保险理赔

     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造成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4信息发出发布和通报

    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事件的信息发布及管理工作,以及新闻发布会的各项工作。

5.5总结报告

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

6应急准备

6.1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由事故发生地的干部和群众组成。

6.2建立专家库

文旅体局、旅游发展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旅游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库,平时经常开展培训和演练,保持联络畅通,一旦发生事故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6.3应急演练

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可根据需要每年组织一次全员额、全程序、全要素的大规模演练,提高应对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

6.4宣传教育

文旅体局、旅游发展中心应通过报纸、电视台、互联网和发放手册及科普宣传资料等形式,定期开展旅游活动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预防处置安全事故的能力。

7应急保障

7.1信息保障

应急指挥部要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建立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7.2医疗保障

卫计部门要健全医疗救护快速反应机制,确保旅游突发公共事件造成人员伤亡伤害后,应急救援工作能够立即启动,迅速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7.3技术保障

公共场所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由文旅体局、旅游发展中心确定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公共事件时,检测机构受应急指挥部的委托,立即进行检测,为事故处置提供科学的依据。

7.4资金保障

处置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所需财政经费,依照现行事权、财政划分原则,分级承担。财政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8附则

   (一)政府对在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在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二)有关部门、镇(街道、园)应根据本预案和《东昌府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三)本预案将根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在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和救助过程中,出现本预案未明事项时,由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临时予以明确。

   (四)本预案由文旅体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