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无为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无环审〔2023〕18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04-18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安徽尚美包装有限公司食品包装及精品包装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2303-340225-04-01-204055))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词:

关于安徽尚美包装有限公司食品包装及精品包装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2303-340225-04-01-204055))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4-18 10:14信息来源: 芜湖市无为市生态环境分局阅读次数:编辑:潘文君 字号:【  

安徽尚美包装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食品包装及精品包装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并于市政府网站公示,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反馈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无为经济开发区福北路北侧,新建厂房实施食品包装及精品包装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项目生产规模为新增年产纸包装产品7273.51万平方米,其中食品级内包装产品4896万平方米、高端卡盒类产品2377.51万平方米。总投资130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安徽无为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运营过程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上报的《报告表》可作为该项目环境管理的技术依据,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中要认真加以落实。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实施雨污分流。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印刷清洗废水依托你公司现有污水站处理,满足无为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入无为城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确保各种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印刷废气、洗车水挥发废气、镀膜废气设置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相应标准后排放。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边角料及废玉米淀粉胶桶集中收集后后外售综合利用。清洗废液、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及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四、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重新向我局报批;项目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市环境监察大队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环境监督检查工作,请安徽无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做好项目环保设施建设的督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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