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社区居民申请公租房指南及范本
一、申请家庭条件
1、具有本市城区城镇户籍;
2、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标准线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中等偏下;
3、申请人与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住房(或人均住房16平方米以下);
4、申请人出具同意市住房保障机构核实申报信息的承诺。
二、申请提交材料
1、保障性住房申请报告;
2、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
3、家庭成员就业、收入情况材料;
4、申请人自有住房提供产权证、承租房屋提供租赁合同;
5、其他材料(低保证、残疾证、优抚证、病历等证明)。
三、具体规定
1、户口本复印要全面(只鉴定户口簿内的家庭成员);
2、证明材料要齐全;
3、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籍的,只能由一方申请,另一方户籍所在社区协助调查相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
4、离异家庭的未成年子女列入实际抚养方的家庭成员参与申请;
5、申请人出具同意市住房保障机构核实申报信息的承诺;
备注:无为市目前有公租房的3个城镇,无城镇、高沟镇、蜀山镇。
受理单位:无为市保障房管理中心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内
办公地址:无城镇住建大厦八楼—802室
咨询电话:0553—2838391、2838109 监督电话:2538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