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发布机构: 无为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02-07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事项设立依据
词: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事项设立依据

发布时间:2024-02-07 15:38信息来源: 无为市城市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季欣 字号:【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八条: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