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无为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公示(第一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现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初筛达标“免报直发”单位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21日。
若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电话:0553-6897199
无为市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3年5月12日
附件:2023年无为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报直发”初筛达标用人单位名单(第一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