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失业保险费返还申领
发布机构: 无为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05-12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2023年度无为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公示(第一批)
词:

2023年度无为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公示(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3-05-12 16:54信息来源: 无为市人社局阅读次数:编辑:无为市人社局办公室 字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现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初筛达标“免报直发”单位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21日。

若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电话:0553-6897199


 无为市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3年5月12日


附件:2023年无为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报直发”初筛达标用人单位名单(第一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