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为市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市属驻无有关单位,无为经济开发区(高沟电线电缆产业园)管委会:
现将《无为市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3年5月5日
无为市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意见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防汛抗旱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努力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逐步完善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体系,提升全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现就做好我市今年防汛抗旱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防洪方面:重点确保长江无为大堤、5000亩以上在册圩口、25座小水库和重要城镇的防洪安全。
(一)长江无为大堤。确保“五四年型”洪水安全度汛。当长江凤凰颈闸外(凤凰颈新站站下)水位在13.2米(吴淞高程,下同)以内时,由无为大堤长江河道管理局负责日常管理并做好度汛准备工作。当水位上涨到13.2至14.2米时,沿堤牛埠、洪巷、刘渡、姚沟、高沟、泥汊、福渡、陡沟等8个镇按行政区域堤段承担防汛任务。当水位达14.2米并继续上涨时,全市20个镇按划定堤段,承担无为大堤防汛任务,全力以赴,严防严守,确保无为大堤安全。水位达13.2米以后的无为大堤防汛责任段划分按照《安徽省无为大堤长江河道管理局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预案》执行。
(二)内河、竹丝湖和外护堤防。内河、竹丝湖、5000亩以上在册圩口:要确保20年一遇(12.0米水位)度汛安全;1000亩以上5000亩以下在册圩口:要确保11.50米水位度汛安全;1000亩以下圩口:力争11.00米水位不溃破。长江外护万亩以上在册圩口:要确保长江凤凰颈闸外(凤凰颈新站站下)水位14.97米(九八年水位)度汛安全;1000亩以上10000亩以下在册圩口:要确保长江凤凰颈闸外(凤凰颈新站站下)水位14.55米(八三年水位)度汛安全;1000亩以下圩口:力争凤凰颈闸外(凤凰颈新站站下)水位13.0米不溃破。
(三)小水库。所有在册小水库,保证遇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出问题,遇超标准洪水确保大坝安全。汛期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库控制运用计划调度,严禁超蓄,确保防洪安全。市重点小(一)型皖江、牌楼水库要重点防守。
(四)城镇防洪。市区防洪排涝任务由城防防汛指挥所负责,无城镇政府、市住建局具体落实,确保城区防洪安全。其它有集镇防洪任务的尤其是严桥、襄安、刘渡、石涧等镇,要落实好度汛措施,确保防洪排涝安全。
除涝方面:遇现有工程除涝设计标准的降雨不涝。5000亩以上在册圩口确保日降雨量150毫米不涝;1000亩以上在册圩口力争日降雨量100毫米不涝。各圩口汛期要适时提前腾空预降沟港底水,5000亩以上在册圩口沟港挂口0.8~1.0米,其它圩口挂口0.6~0.8米。汛期严禁擅自开闸引江、河、湖水入圩,如确需引水抗旱,必须报经市水务部门批准。要处理好水产养殖同排涝的矛盾,一旦发生涝情,养殖必须服从排涝。城区排涝任务由住建局牵头会同无城镇政府负责承担,城东排涝任务由无为经济开发区、福渡镇政府、市水务局共同承担,确保不受淹。
抗旱方面:在抓好防汛的同时,充分重视抗旱工作,还要做好应对旱涝并存、旱涝急转的充分准备。加强抗旱沟渠清淤、清障和抗旱机械设备检修,保障引水通畅和抗旱站能正常开机。加强用水管理,凡有抗旱设施和水源的地方,要保证遇设计保证率的旱情正常灌溉。水利条件好的地方,要保证50~70天不雨不旱;大旱时,要千方百计保障生活饮用水安全。
二、主要措施
(一)提高防大汛抗大灾认识。我市圩口众多,堤防战线长,有山有圩,易涝易旱,受水旱灾害威胁严重。近年来我市水旱灾害频繁发生,突发性、异常性、不确定性更为突出,2019年、2020年、2022年的水旱灾情也表明,极端水旱灾害事件日益加剧。今年全市总体外排能力较往年更弱,省凤凰颈排灌站已拆除重建,内河洪水出路问题未能得到改善,更不能掉以轻心。中小圩口防洪标准偏低,农村留守劳动力少,防汛抢险队伍和防汛民工落实难等防汛抗灾保障能力仍然不足,一些圩口防汛道路不畅,堤防、河道清障任务较重,防汛抗旱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依然存在。各地各部门要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抓实抓细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严格执行防汛上岗水位。内河圩口防汛上岗水位:当西河无城、梁家坝或永安河开城水位(下同)达10.0米时,所在水系镇干部要上堤防汛,组织发动群众结合清障开展巡堤查险;当水位达10.5米并呈上涨趋势时,搭设防汛棚,市设内河水系防汛指挥所进驻,镇政府要组织干群实行日夜巡逻查险,抢险队伍集结待命;当水位达11.0米时,要上足防汛民工,结合防汛进行除险加固;当水位达11.5米并呈上涨趋势时,全面发动,全力投入抗洪斗争。长江外护圩口防汛上岗水位:当凤凰颈闸(凤凰颈新站站下)外水位达11.5米时,沿江各镇干部要上堤防汛,组织发动群众结合清障开展巡堤查险;当水位达12.5米并呈上涨趋势时,搭设防汛棚,市设长江水系防汛指挥所进驻,沿江各镇要组织干群实行日夜巡堤查险,抢险队伍集结待命;当水位达13.2米时,沿江各镇要上足防汛民工,结合防汛进行除险加固;当水位达14.0米并呈上涨趋势时,全市有关镇要全面发动,全力以赴投入长江防汛抗洪斗争。
(三)排查管控灾害风险隐患。各镇、开发区和应急、水务、住建、交通、城管、农业农村、资规、林业、文旅体、供电、通信、气象等相关部门,要紧贴各自部门职责,对各项防汛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辖区山洪灾害威胁区、地质灾害风险区、高陡边坡、切坡建房、危旧房屋、排水设施、河道、堤防、小水库、尾矿库、山塘、低洼易涝区(点)、涉山涉水旅游景区(景点、农家乐)、学校、养老院、卫生院、工矿企业、沿河道路、桥梁、渡口、地下空间、下沉式建筑、在建工地等部位(区域)进行排查,重点对设备老化的站闸斗门、未达标的堤段、水毁修复、险工险段、山洪危险区、城乡易涝区、长江崩岸区等薄弱环节,以及水文观测、雨量观测、供电、通讯线路设施维护,掌握风险和隐患底数。相关单位和镇级防指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限时销号;对一时不能消除的隐患,制定应急度汛措施。
各镇按照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要求,逐步建立风险隐患治理的长效机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排查出的各类风险进行识别评估,以高、中、低标识风险程度,建立风险等级分类管控清单,明确风险等级、威胁对象、管控责任、管控措施、预警条件,推进风险隐患精准化管理和智能化研判、管控等。
(四)补充更新防汛抗旱物资。全面盘点防汛物资储备情况, 按照不低于抗御2020年特大洪水防汛物资标准要求,积极补充更新好防汛器材物资。各镇就近布设器材储备点,原则上:千亩圩口不少于桩木80根、编织袋5000条、竹篱笆100张、砂石20吨、抢险预备土1000方;五千亩圩口不少于桩木150根、编织袋10000条、竹篱笆200张、砂石50吨、抢险预备土5000方;万亩圩口不少于桩木200根、编织袋20000条、竹篱笆300张、砂石100吨、抢险预备土10000方,以及铅丝、榔头等抢险器具。各镇除上述圩口定储器材外,要及时增加防汛物资协议储备量,进行市场化代储足够的货源,完备代储手续。落实好运输车辆和抢险通道,同时还要准备好防汛抢险船只,并“以船代仓”备足防汛物料。原则上十万亩圩口备足船只5条,1~10万亩圩口备足船只3~5条,万亩以下圩口备足船只1~3条,并登记造册,明确管理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确保急需时能够快速运送到指定地点。做到物资品种、存放地点、联系人、运输工具、防汛通道和调运预案“六落实”,除正常防汛道路外,还要落实一条紧急备用抢险通道,保障抢险时队伍、物资能及时到达现场。易受洪水威胁的集镇和重要村庄、江心洲,应购置必要的应急救生设施。市、镇财政部门要安排好防汛抗旱经费,确保防灾抗灾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五)落实防汛抢险救援队伍。市级防汛抢险队伍680人,从市直有关部门和防汛任务相对较轻的福渡、陡沟镇抽调人员,原则上市人武部110人、公安局100人、城管局130人、水务局40人、住建局100人、福渡和陡沟镇各100人。市应急局应积极筹备应急救援力量,做好矿山、森林防火综合救援队伍的统筹管理,加强与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消防救援队伍、社会救援队伍对接,有针对性预置布防抢险救援力量。各镇要组建一支镇级防汛应急抢险机动队伍,配备必要的抢险救灾装备,其中有万亩圩口、五千亩圩口、千亩圩口的镇级防汛应急队伍人数分别不得少于200人、150人、100人,并要组织各村在每个圩口建立一支群众性防汛抢险队伍,其中在册万亩圩口、五千亩圩口、千亩圩口每个圩口每支队伍人数分别不少于80人、50人、30人。各级队伍要按照“1+1+N”模式,即“1名领导+1名技术人员+1支队伍”组建落实,各队队员不能交叉重复,名单登记造册,落实到人。同时,各镇要按照长江干堤及5000亩以上圩口每公里不少于25人,重点小(一)型、一般小(一)型和小(二)型水库,分别不少于150人、100人和50人的标准,组建巡堤查险防汛民工队伍,做到册有其名,实有其人。依托企业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其中无为经济开发区组建不少于200人的队伍,石涧、姚沟、高沟、泥汊镇除已有防汛队伍外,组织辖区内企业各组建不少于50人的队伍。要将“实名制管理,货币化落实”的队伍组建机制进一步落到实处,加强防汛抢险救援队伍培训演练,确保遇险情时抢险队员能随时调集到位,做好应急处突准备。
(六)强化“预报、预警、预案、预演”。气象、水务、住建、资规等部门要做好汛期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强化提前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进一步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基层防汛责任人接到预警后,要及时反馈并采取相应防范应对措施。未反馈的,预警发布单位要通过打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防汛责任人,确保既要“叫醒”,也要“回应”。镇级要及时对接收到的各类预警信息进行研判,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确保重要预警信息、工作指令第一时间传递到镇级防汛责任人、村级防汛小组成员、网格责任人等。村(社区)要配齐手摇报警器、铜锣、口哨等预警设备和工具,充分利用应急广播、电话、短信等,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户到人,必要时开展“敲门”行动。
各镇、开发区和相关单位要立足实战,在进一步总结2020年、2022年抗御水旱灾害经验和全面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的基础上,分级、分部门修订完善各类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尤其要细化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险,并进行实战演练,建立转移责任人和被转移人员一一对应清单,村(社区)向需转移对象建档立卡户发放转移避险“明白卡”,明确告知“何时转、谁来转、往哪转、怎么转”。
(七)严格落实防汛抗旱制度。一要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各镇、水管单位和应急、水务、气象、住建等市防指相关成员单位,汛期要严格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汛期值守和调度、联络。汛期所有小水库所在地镇、村要落实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水库雨水情测报及报汛工作正常,为防汛抗旱调度决策提供水雨情、汛情和工情等信息保障。二要强化信息报告制度。各镇和市应急、水务、交通、农业农村、经信等相关单位,汛期要确定专人及时准确报送防汛抗灾信息,镇、村(社区)至少分别明确 1 名信息员负责信息的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村(社区)在灾害发生后 30 分钟内将本地突发险情灾情上报到镇。镇在接到灾情险情后 15 分钟内口头、1 小时内书面报告市级防指。三要规范信息发布制度。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防汛抗旱信息发布和信息管理工作,做好防汛抗灾宣传报道,加强网络舆情应对,营造良好防汛抗洪抢险环境。
(八)统筹做好防旱抗旱工作。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做好应对旱涝急转、旱涝并重的充分准备,认真总结复盘2022年抗旱保供水工作的经验,认真查找不足,举一反三。要坚决把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放在抗旱工作首位,全力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在旱情严重时,要提前落实应急调水、应急送水、应急供水预案,统筹各方用水需求,加强抗旱水源统一调度,协调抗旱用水矛盾。做好河道、湖泊、水库、塘坝蓄水保水管理,加强抗旱沟渠清淤、清障,加强水工程调度和抗旱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检修更新,保障引水通畅和抗旱设备正常开机。
三、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要把防汛抗旱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体系,实行“党政共管,逐级包保”,落实市包镇、镇包村、村包户的分级包保责任制,落实江河湖泊堤防、圩口、江心洲、小水库等防洪工程的防汛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落实山洪灾害威胁区、地质灾害风险区、江心洲外滩圩、长江崩岸预警区、低标准圩口、小型水库下游等高风险区人员转移避险等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防汛责任不留死角。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实。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严格落实上级防汛部门各项要求,形成团结治水的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统一指挥。各级防指要建立完善统一指挥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工作机制,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市应急、水务、气象等部门要及时掌握、分析水情、雨情、风情和工情、汛情、旱情,适时提出防汛抗旱工作措施;水务、资规、住建部门要做好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监测、预报和指导做好防御工作;财政部门要落实防汛抗灾经费;交通部门要保障防汛抢险交通运输需要;供电、通讯部门要保障防汛抗灾用电和通讯畅通,及时兑现抗灾农补电量;市人武部、公安、水务、住建、城管部门要依托基干民兵和本系统职工组建好防汛抢险队伍,支援应急抢险;应急部门要保障汛期防汛石料供应和筹备应急救援力量;公安部门要帮助转移和救助受灾群众,支援抢险救灾;其他有关部门都要积极服从、服务于防汛抗旱工作需要。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从汛前准备、汛期应对、汛后工作各个环节,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及责任主体、责任人的职责。严肃防汛纪律,对因玩忽职守、履责不力,凡未按要求落实、影响度汛安全、造成人员伤亡或不必要灾害损失的,将严格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