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只松鼠(芜湖)坚果智造有限公司每日坚果及示范工厂项目(无环审〔2023〕25号)(2210-340225-04-01-160031)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三只松鼠(芜湖)坚果智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每日坚果及示范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并于市政府网站公示,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反馈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为经济开发区福贸路16号(三只松鼠联盟工厂标准化厂房),项目利用三只松鼠联盟工厂标准化厂房,建设每日坚果加工生产线和坚果示范工厂生产线,完成生产及检测设备的购置和安装。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每日坚果礼盒1200万盒、坚果系列产品86000吨。项目总投资15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1万元。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安徽无为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建设及运营过程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上报的《报告表》可作为该项目环境管理的技术依据,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中要认真加以落实。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实施雨污分流。坚果漂洗废水、清水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无为经济开发区健康食品标准化厂房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接管进入无为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软化处理废水、锅炉定期排水、蒸汽冷凝水一并接管进入无为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无为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确保各种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排放标准按《关于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芜大气办[2019]22号)中要求执行。杀青、预烘、烘烤燃气废气收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其他工业炉窑排放限值。锯口、开口等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粉尘及点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管控要求。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不合格原料、废包装材料、布袋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滤芯、废反渗透膜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双氧水废包装桶、片碱废包装袋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四、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重新向我局报批;项目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市环境监察大队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环境监督检查工作,请安徽无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做好项目环保设施建设的督促工作。
六、你公司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完善排污许可发证或登记手续。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