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无为市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林业镇、市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现将《无为市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无为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6月7日
无为市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查处违规
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关于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国森防办发〔2023〕2号)和《安徽省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皖森防办发〔2023〕12号)和《芜湖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芜湖市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芜森防指〔2023〕3号)精神,市森防办、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应急局决定联合组织开展全市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行动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家、安徽省、芜湖市部署和无为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充分发挥林长制制度优势,深入开展我市森林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和严格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健全“市森防办建总账、各林业镇、市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列分账,账账明晰、责任到人”的管理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合力,坚决查处违规用火行为;聚焦专项治理,持续紧盯重要时段、重要部位、重要设施、重点人群、全力防未防危防违,处置火情打早打小打了,全力做好我市森林防灭火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部门协同,切实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切实履行林业、公安、应急部门分工责任,充分发挥经信、民政、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部门及能源、电力等单位行业管理责任,持续推动森林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落地见效,巩固深化输配电设施整治、可燃物治理等治理成果。
(二)分区施策、全面统筹协调。根据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火情、火灾发生实际情况,对不同区域采取针对性措施,科学开展专项行动。要统筹安排隐患排查整治、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基层负担。
(三)务求实效、坚持突出重点。直面问题隐患,较真碰硬,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依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突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要目标和重要设施,以及传统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等关键节点的整治力度,持续优化“责任制+清单制+销号制”。要对照2022年隐患排查清单,认真梳理隐患治理情况,坚持边检查、边整改、边查处,及时堵塞漏洞。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等导致发生火灾的,要严肃追责。
(四)长效治理、坚决依法治火。运用行政、经济、法律以及技术等手段实施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法规制度,强化执法力度,拧紧责任链条。注重普法宣传,开展警示教育,提升群众法治观念,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可持续发展。
三、行动时间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12月15日。
四、行动内容
专项行动包含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和督导检查三个方面,旨在逐步化解风险隐患,最大限度降低人为火发生的可能性,推动各级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落实,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亡人事故。
(一)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根据《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14)要求,按照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等方面对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并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目标,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到位。(牵头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协同单位:市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要突出下列重点,摸清行政地理、主要负责人、防灭火机构和队伍、物资装备现状、防火道、隔离带等基础设施、可燃物清理等有关情况及存在的隐患问题、整改措施和建议等,完整准确填报《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目标风险隐患台账》,做到一个目标一个台账。
1.寺庙、森林公园、旅游景区景点等;
2.可能受森林火灾威胁的文化遗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
3.林区输变电站及线路、石油天然气生产基地及管道、储油加油设施、物资储备库、水电站、爆材库等重要目标以及城市面山、村林密接高危部位。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重点打击森林违规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灭火安全的违规行为。严查去冬今春以来森林火灾事故,严打故意纵火、失火烧山行为,严惩阻碍执行森林防灭火公务行为。(牵头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协同单位:市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1.违规农事用火。森林防火期及高火险天气时在森林防火区内烧田埂、杂草、秸秆、灰积肥、垃圾及烧垦开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焚烧纸钱、上香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3.违规生产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4.违规非生产性用火。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以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5.“防火码”推广和应用情况。重点治理“防火码”推广应用积极性不高、进展缓慢的问题,督促重点提升“防火码”卡口总数量、卡口启用率、卡口扫码总量,把“防火码”作为野外火源管控及火灾事后追责数据支持的有效抓手,提高森林防火科技水平。
(三)突出督导检查重点。市森防办、林业局、公安局、应急局共同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联合督导检查,采取明查暗访和“四不两直”结合的方式,针对隐患排查整治和违规用火行为,紧盯重点敏感时段和防火紧要期,突出对寺庙、森林公园、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防火单位督导检查,确保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协同单位:市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五、行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森防指办公室要切实起到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推进野外违规违法用火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各林业镇、市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尽职履责,共同做好野外火源管控工作。
市林业局:主要督促指导开展林区野外火源管理、林业生产违规违法用火治理行动。收集汇总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目标风险隐患台账》《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和《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市公安局:主要督促指导开展火案侦破,协同林业主管部门开展违规用火处罚等行动。
市农业农村局:主要督促指导开展农业农村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推进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行动。
市民政局:主要督促指导开展祭祀文明用火行动,严禁违规违法用火。
市文旅体局:主要督促指导开展旅游景区内的文明用火行动,严禁违规违法用火。
市应急局:主要调度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收集汇总全市专项行动督导检查情况,及时总结报送全市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二)建立隐患台账。要建立森林火灾隐患台账和重要目标风险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类整改,逐步推进,实行挂账销号制,对能够快速整改的隐患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能够采取措施、年内完成整改的隐患积极推进、限时整改;对推进困难、长期存在的隐患深入研究、制定步骤,长期推进。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森防办将专项行动作为2023年森林防灭火督查重要内容予以检查督办,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通过通报、约谈等手段督促整改并将工作落实和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要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力戒形式主义,建立排查整改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
(四)强化警示教育。要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震慑一片,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和防火自觉。探索建立违规用火有奖举报制度,广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请各林业镇、市森防指各成员单位6月21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和专项行动督导检查情况、11月30日前将年终工作总结和专项行动督导检查情况报市森防办邮箱(wuweisfb@163.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应急局 徐本中,15705538916
市林业局 王阳磊,18856257882
附件:1.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2.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3.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目标风险隐患台账
类 别 |
数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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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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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检查组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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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人员数量(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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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火灾隐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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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整改通知书(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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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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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火灾隐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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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野外违规用火数(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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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案件数量(起) |
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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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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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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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破获案件数量(起) |
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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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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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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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处理和教育人员 (人次) |
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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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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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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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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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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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劝阻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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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人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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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问责人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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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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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2
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火灾隐患名称 |
隐患具体描述 |
地点 |
隐患整改类别(立即整改、限期整改、长期推进) |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预计完成时间) |
责任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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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森林防灭火重要目标风险隐患台账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重要目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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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位置及地理坐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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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面积(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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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险区划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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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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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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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风险及火灾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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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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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及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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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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