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公共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发布机构: 无为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06-29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无为市西河等28个河湖健康评价项目采购需求
词:

无为市西河等28个河湖健康评价项目采购需求

发布时间:2023-06-29 11:00信息来源: 无为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号:【  

采购需求

注:1. 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采购人所提采购需求,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按谈判文件要求响应

2.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响应无效

3.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4.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5.本章中标注“▲”的服务为主要标的,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主要标的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信息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谈判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标的标注“▲”。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逐一明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如下图所示)

7.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时必须将采购标的性质(采购货物或采购服务)予以明确。

 

附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80000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80000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X≥200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X≥300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X≥200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

X≥2000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

Y<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0000

5000≤Z<10000

2000≤Z<5000

Z<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Y≥5000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

Z<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省河长办《转发水利部河长办关于印发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工作的通知》(皖水河办﹝2023﹞1号)、《转发水利部河长办关于印发〈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的通知》(皖水河办函﹝2020﹞9号)要求,本年度我需完成28条河流(南大湖、骆家套、皖江水库、苏塘水库、牌楼水库、西河、郭公河、湖陇河、十里长河、永安河、独山河、花桥河、花渡河、花渡北河、黄陈河、金斗港、西河-金斗港、马口河、斗沟大港、西河-斗沟大港、斗沟大港右一支流、斗沟大港连接河、王港、斗沟大港-王港、裕溪河、横埠河、彭桥河-劳改河、环圩河)的健康评价报告编制并协助完成评价河流的健康档案工作,报告编制需根据河湖健康评级指南组织编制送审。

二、项目目标

通过本项目研究,相对完整、准确地描述和反映现阶段我28条河流(南大湖、骆家套、皖江水库、苏塘水库、牌楼水库、西河、郭公河、湖陇河、十里长河、永安河、独山河、花桥河、花渡河、花渡北河、黄陈河、金斗港、西河-金斗港、马口河、斗沟大港、西河-斗沟大港、斗沟大港右一支流、斗沟大港连接河、王港、斗沟大港-王港、裕溪河、横埠河、彭桥河-劳改河、环圩河)健康水平和整体状况,分析河流不健康的主要表征和河湖健康受损的原因,提出具有针对性健康保护、修复及管理目标与对策,为流域周边地区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学依据。最终形成各条水系的健康评价报告。

、项目内容

依据水利部河长办印发的《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水利部发布的《河湖健康评价技术导则》(SL/T 793—2020)和有关技术要求,结合我28条河流(南大湖、骆家套、皖江水库、苏塘水库、牌楼水库、西河、郭公河、湖陇河、十里长河、永安河、独山河、花桥河、花渡河、花渡北河、黄陈河、金斗港、西河-金斗港、马口河、斗沟大港、西河-斗沟大港、斗沟大港右一支流、斗沟大港连接河、王港、斗沟大港-王港、裕溪河、横埠河、彭桥河-劳改河、环圩河)的实际状况和管理要求,河湖健康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应包括以下:

1)河湖健康资料收集

2)河湖基本情况

3)河湖健康评价方案

4)河湖健康调查监测

5)河湖健康评价结果

6)河湖健康问题分析与保护对策

附图、附表等

、服务周期及进度要求 

1)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至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并提交全部成果。

2)节点进度要求

2023年6下旬前:完成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开展现场调研,完成工作大纲的编制,开展大纲评审工作。

2023年7月底前:河湖健康评估初稿通过审查。

2023年9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完善并提交最终成果。

3)合同费用支付进度

合同签订后,成果通过审查及修改后提交全部成果资料一次性付清全部合同价。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交合格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过程管理和验收标准 

1)成果提交方式:提交《无为市XX河(湖)健康评价报告》。

2)成果验收方式:组织专家评审会的方式进行评审验收。

3)最终需提交的成果有:《健康评价》文字报告及相关附图、附件等纸质版本,并刻录电子版(光盘)1 份。

、报价要求

投标人报价包括资料收集和购买、前期调研、外业调查、信息收集、可行性分析、方案确定、计算模拟、报告书印刷费、专家评审费用、相关审批手续和过程费用、相关人力成本、设备成本、交通费、保险费、利润、税金、图档的输出、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成交价一次性包死,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费用,供应商自行考虑风险。

、其他要求

为保障项目的有效开展,要求成交供应商成立专门的项目组,并建立配套的工作责任制, 加强项目管理,保障项目能够按期、顺利、高质量的完成。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备注

1

▲无为市西河等28个河湖健康评价项目

我市28条河流(南大湖、骆家套、皖江水库、苏塘水库、牌楼水库、西河、郭公河、湖陇河、十里长河、永安河、独山河、花桥河、花渡河、花渡北河、黄陈河、金斗港、西河-金斗港、马口河、斗沟大港、西河-斗沟大港、斗沟大港右一支流、斗沟大港连接河、王港、斗沟大港-王港、裕溪河、横埠河、彭桥河-劳改河、环圩河)

健康水平和整体状况,分析河流不健康的主要表征和河湖健康受损的原因,提出具有针对性健康保护、修复及管理目标与对策,为流域周边地区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学依据。最终形成各条水系的健康评价报告。

 

90日历天

合格

其他未列

明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