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3-2025年)起草说明
无为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3-2025年)起草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54号)文件精神,按照《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城镇低效建设用地调查入库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函〔2022〕67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2-2025年)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函〔2022〕68号)等文件工作要求,2023年8月编制了我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3-2025年)》,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一)起草背景
通过对无为市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全面调查,综合考虑规划期内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用地供需矛盾、开发建设成本、资金投入能力、群众意愿等现实因素,有序推进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优化土地资源要素配置,特编制《无为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2-2025年)》。
(二)起草依据
2016年11月11日,自然资源部经中央深改组审定,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自然资发〔2016〕147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先后印发了《促进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皖自然资发〔2016〕151号)、《关于做好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函〔2017〕103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函〔2018〕530号)等系列文件,旨在加强城镇建设用地管理,妥善处理历史遗留建设用地问题,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进度,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增强城镇建设用地有效供给,优化城镇用地结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改善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提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2022年4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安徽省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54号),2022年5月,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城镇低效建设用地调查入库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函〔2022〕67号)、《关于开展全省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2-2025年)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用函〔2022〕68号)等文件,要求在全省全面开展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工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通过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有效供给,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城镇空间布局;提升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促进宜居城乡建设;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利用和管理制度创新,增强政策储备和制度供给。
二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推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采取“复合开发”等再开发方式,可以将相对低端低效、资源占用多、能源消耗高、环境影响大的产业或企业,从无为市中心城区紧缺的土地空间中腾退出来,有利于推进节能减排,全面提高全市的经济综合实力。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部门去外地学习情况。借鉴在城镇低效再开发领域做得好的地方,去组建学习团队,结合无为的实际情况,做好记录为后期的专项规划提供借鉴。
(二)起草初稿。根据前期的调研学习和无为目前的发展情况、实际情况拟定初稿。
(三)在行政机关内部征求意见。通过议政网发文给住建局、经信局等行政机关内部征求意见。
(四)向社会征求意见。2023年8月11日在政务网发起无为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群众意见征集工作,备注好事项说明、渠道等关键信息,以便征集的信息真实可靠,广开言路。
四、工作目标
(一)定性目标
(1)通过对低效工业用地的更新改造,转变产业增长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城镇用地结构,带动投资和消费增长,增强经济发展动力,提升土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保障能力。
(2)通过对低效城镇用地的更新改造,增加配套设施和公共开放空间,优化绿化景观,改善居住环境,提高人居品质,焕发商贸活力,提升城镇建设用地人口承载能力。
(二)定量目标
(1)规划范围为无为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3-2035年)确定的无为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以及安徽无为经济开发区依法审批范围内建设用地。
(2)规划基期为2022年,规划期限为3年,即2023-2025年。
(3)规划期内实现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地块规模80.81公顷。
五、主要任务
(1)按照“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期推进、分类指导”的标准,有序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期内低效用地再开发规模80.81公顷,
(2)规划期内低效用地再开发地块15个,再开发面积80.81公顷,其中低效城镇再开发面积6.72公顷,低效工业68.84公顷,低效农村5.25公顷。
(3)2023年,再开发地块数量3个,面积25.32公顷;
(4)2024年,再开发地块数量4个,面积20.68公顷;
(5)2025年,再开发地块数量8个,面积34.80公顷。
六、创新举措
首创性地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纳入到“增存挂钩”考评机制中,与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共同作为分解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重要测算指标,通过建立健全存量和低效双考核的奖惩机制,逐年减少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多、低效盘活效果不明显地区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
七、保障措施
一是健全配套政策。依据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制定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管理规定、工作程序和配套政策。加强对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财政税费扶持力度。在财政资金支持、土地出让金补助、税费减免等方面制定实施细则,对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成效显著的乡镇予以一定奖励。通过政策的规范和引导,积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努力形成多渠道筹措资金、多方共同参与再开发的格局。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宏观协调,结合无为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制定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年度计划和再开发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再开发项目、资金筹措和实施安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发改、规划、建设、科技等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综合管理职能,及时协调解决实施方案实施存在的各种问题,消除人才、资本、信息、科技资源等市场要素的分割障碍,营造公平竞争、协调发展的发展环境,提高发展经济运作水平。
八、解读机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朱宝林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2532821
电子邮箱:1226602296@qq.com
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10日